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相关意见
2015年在全省率先形成城乡一体化格局
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 王哲)昨天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哈尔滨市统筹城乡发展 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全省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农民收入人均翻一番
据介绍,哈尔滨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将分两个阶段实施,2010—2011年为试点起步阶段,2012—2015年为全面推进阶段,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进展,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贫困村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
打造一批各具特色名城镇
打破地域限制和行政壁垒,充分发挥资源、地缘和产业优势,积极打造一批带动能力较大、辐射力较强、各具特色的“工业强镇”、“商贸大镇”、“交通枢纽重镇”、“旅游名镇”、“文化古镇”,加快形成特色突出、设施良好、功能完备、环境优美的小城镇群体,把哈尔滨市农村城镇化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加快小城镇建设,要突出抓好垦区带动、林区带动、矿区带动、交通枢纽带动、园区带动、经济文化比较发达的乡村带动、现有县城和经济文化有一定基础的乡镇所在地带动,通过合作共建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逐步取消农业和非农户籍划分
《意见》提出,哈尔滨市将本着降低门槛、放宽政策、简化手续的原则,深化户籍改革,逐步对本市户籍人口取消农业和非农业的户口性质划分,按实际居住地登记为“居民户口”,实行一元化户口登记制度。对本市籍已登记为“居民户口”的人员,在农村有承包土地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保留,同时享有和承担应有的权利义务;对市外迁入人员实行准入条件的管理办法,加速城镇人口和人才、资金等生产要素集聚,对外地符合政策迁入哈尔滨市农村登记为“居民户口”的人员,依法享有和履行当地居民应有的权利及义务。到2015年,基本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
支持中小城镇发展集中供热
《意见》确定,将全力推进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农村公路与一般干线公路的衔接,提高村村间及村屯间的公路等级;重点加强防洪护岸工程和病险水库加固工程建设,鼓励和支持农民广泛投入小型水利设施、小流域综合治理等项目建设;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后续工程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中小城镇发展集中供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自来水入户率达到80%,加强互联网接入能力建设项目,搞好绿化、美化、亮化,引导村民集中建设多层或联排式公寓的住宅新区。
启动“新农保”应保尽保
《意见》提出,哈尔滨市将建立城乡统筹的救助机制,实行城乡同步发展的社会救助制度,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做到先保后征,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长期有保障;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启动“新农保”试点,到2015年,全面实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提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标准和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到应保尽保;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到2015年,有效转移农村劳动力达到60%。
扩大农村免费公卫服务范围
《意见》确定,按照“一乡一校”或“一乡两校”的总体要求,调整农村中小学网点布局;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城市教师到农村挂职,将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到2015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争取一个街道有一个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个乡镇有一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一个行政村有一所规范化的卫生室,扩大农村免费公共卫生服务和免费免疫范围。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