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抓贼,一个一千”,15日,福州市鼓楼区大街小巷都挂起“有奖抓贼”的宣传横幅。鼓楼区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宋依泉说,为了打击侵财犯罪,也是为了弘扬见义勇为,国庆节前鼓楼区全区宣传“有奖抓贼”。
当前,社会上见义勇为精神的缺失,跟太多的“英雄流血又流泪”的事例不无关系。
福州市鼓楼区鼓励“有奖抓贼”,目的是“为了弘扬见义勇为”,这就更需要在鼓励见义勇为的基础上,为那些因为见义勇为而流血的英雄做好兜底工作。
普通群众勇斗歹徒,既不像犯罪分子那样精心准备,结伙而来,甚至是刀具武装,又不像警方那样受过专门训练、拥有警械。更可悲的是,现在勇斗歹徒,众人袖手旁观的现象又在社会上非常普遍,在这种情况下,公民自己见义勇为是隐藏着巨大的风险的。换句话说,抓贼受伤的可能性很大,但“受伤兜底”的可能性很小。不知道这一大一小,福州警方在打出“群众抓贼,一个一千”的标语后,有没有仔细考虑过。
在我看来,与不鼓励学生救火救灾一样,也不应该鼓励公民抓贼。见义勇为,是一种精神,而这种精神不应该靠经济手段刺激,它是公民的一种道德自觉,是一种正义力量激发的结果。而在正义的冲动之下,无论那些遭遇歹徒威胁的受害者,还是那些愿意见义勇为的人,都应该把生命放在第一位。毕竟,生命才是最可贵的。
我也痛心于见义勇为精神的失落,但我更痛心于见义勇为之后流血又流泪的无奈。而后者正与前者形成因果关系,这些无奈浇灭了人们的正义之火,从而明哲保身。如果福州仅仅靠“有奖抓贼”,以经济手段刺激见义勇为,这仅仅是看到了见义勇为精神失落的果,而没有看到见义勇为精神失落的因。事实上,“受伤兜底”,远比“有奖抓贼”重要。(作者王攀) (来源:西安晚报)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