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共中央和中共天津市委关于围绕新中国成立60周年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部署,进一步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强化全民和平不忘忧患的国防观念和人防应急准备意识,教育和动员全民共同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决定利用本年度全民国防教育日试鸣防空防灾警报。
一、警报试鸣时间:2009年9月19日9时30分至10时。
二、警报试鸣范围:全市。
三、警报试鸣信号: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空袭和灾情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放一长声,时间为3分钟。
请全市各单位、全体市民和过往本市人员在警报试鸣期间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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