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9月18日电 今天上午,河南省新乡市委督查室发来对人民网网友留言的最新一批回复,新乡市委书记吴天君就网友留言质疑社区换届选举实施方案的问题进行了答复。
网民留言1 吴书记:您好。我是一个普通共产党员。
看到《新乡市第三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其中一条内容要求“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对此,我提出以下意见:一、把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年龄限制在45周岁以下,这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河南省第三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二、按照这个方案要求,一些原任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虽然年龄超过45岁,但工作经验丰富,年富力强,身体健康,就不允许参选,这样,既不利于社区工作,又伤害原来社区干部,不利于社区和谐稳定。三、目前一些办事处的做法,有操纵选举的意思,这也影响社区选民真正的意愿表达、损害社区选民的利益,对政府形象也有不利影响。四、看河南其他部分市区,都没有对年龄限制,建议新乡市取消“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这一条内容。恳请吴书记关注此事,体察民意,纠正错误。(网友发布于2009-06-2018:00:58)
市民政局调查后答复:
全省社区换届选举会议提出要求:参加换届选举的社区工作者候选人,原则上年龄要在45周岁以下。这一要求是根据新时期社区居委会承担的工作任务、职能和社区工作人员的现状等实际情况提出来的,是符合我省社区建设实际发展的。根据这一要求,我市出台的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完全符合省指示精神,并且市本级也有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换届选举实施方案的权限。在我市出台的文件中,我们着重使用了“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突出了“原则上”这一总体要求,并对在社区工作特别优秀、得到大家认可的老社区工作者可以放宽年龄。今年全市第三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后,原有258名社区工作者就有240名老社区工作人员继续留任,留任率达到93%。网民建议新乡市取消“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这一条内容不符合相关规定。
社区工作者原本就应该是一支充满活力的队伍,该网民反映“年龄超过45岁不允许参选”的情况不属实。市本级召开第三届社区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上,着重讲了这个问题,要求各区对特别优秀的老社区工作者给予优先考虑。各区也非常重视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年龄梯次搭配,换届后形成了老、中、青三结合的社区工作者队伍。而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对一些工作成效差、居民反映问题多而落选的社区工作者,由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解释了相关政策规定,同时,通过换届选举,进一步提升了社区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为更好地服务居民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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