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8日电 据新华澳报报道,一名萧姓男子在2005年澳门第三届立法会选举期间非法收取他人选民证被法庭判刑后逃匿两年,17日被查出藏身地点,澳门廉政公署根据法庭命令将其逮捕送交监狱服刑。
这宗非法留置他人选民证案件于2006年11月开审,判决书指出第三届立法会选举期间,男子萧XX伙同多名人士向他人收取选民证,意图控制选民的投票意向,为有意参选的某人士拉票,因而触犯一项留置选民证罪。
法庭考虑到被告不承认有关事实,且行为严重影响立法会的公正形象,为了维护社会大众的利益,有关行为应受到严厉谴责,才能确保市民对法律的有效性及社会秩序的信心,判被告1年6个月有期徒刑,不得缓刑。被告向中级法院提出上诉,2007年5月中级法院作出裁决,驳回上诉,并将判决转为确定。
依法律规定,被告应往监狱服刑。廉政公署昨日发现被告纵迹,根据法庭命令将其逮捕送交监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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