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秦皇岛9月18日电(王宝德尹永吉)河北省秦皇岛市社会福利院今日称,曾带一岁半女婴“星娃”在东山浴场进行“海浪遇难自救泳”表演的市民王铁民,已接到由市妇联、市公安局海港分局、市社会福利院等部门下达的《告诫通知书》。
《通知书》称,王在助养幼儿“星娃”期间有超出法律规定的必要限度行为,因此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决定停止他的助养行为。“星娃”被接到秦皇岛市社会福利院临时收养,待其母亲前往秦皇岛后交其母亲监护。
不久前,在秦皇岛东山浴场,一位叫王铁民的老人带一岁半的女婴进行所谓“海浪遇难自救泳”表演,曾引发广泛关注,被此间媒体称为“星娃闹海”。王曾自称女婴系其外孙女,但经人报料最终证实为助养。
王始终坚持自己的行为是“早教”,并没有对孩子施以“超出法律规定的必要限度行为”。他表示,“孩子在我这儿特别好,身体很健康,她的母亲也认可我的早教,这些工作人员不应该就这样把她带走”。在给有关部门下达的《通知书》签字前,王表示,“我不同意此通知,希望双方不要对峙,能对话,最后共同对社会所有困难的婴幼儿真爱帮助”。
秦皇岛市社会福利院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小“星娃”刚刚被接到福利院,为了保护孩子的身心健康,暂时不接受任何媒体及社会团体的探访,希望她适应福利院环境后再接受社会各界的探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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