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下陆区男子刘某遇到一件匪夷所思的事:“离婚”4年后,才发现当初妻子独自去办理的“离婚证”竟是找人冒名顶替所为。如今,他要想再婚,必须重新与妻子离婚。
刘先生告诉记者,他于1991年和妻子小红(化名)结婚。
因婚后两地分居,两人感情渐趋破裂。有一天,小红要求他写下一纸“离婚意愿书”。2005年底,小红告诉他离婚手续已办好,并称系法院缺席判决,没有离婚证书。
今年9月初,刘先生带着女友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民政部门要求出示离婚证书或离婚判决书。刘先生称没有。后民政部门查到小红已在该处登记再婚,还出示过离婚证。由此,追查出小红当时带了一男子前来办理离婚手续,并签有离婚协议书,且出示过“刘某”的身份证。可刘先生发现,那张身份证复印件上的姓名、地址等信息虽然是他的,可头像却不是他的。原来妻子竟找人冒充自己办理离婚手续!
气愤之下,刘先生报警。昨日,警方告诉记者,经过联系民政部门及对女方调查,证实刘先生所反映的基本属实。下陆区民政登记处表示,小红让他人冒充丈夫取得的离婚证无效,离婚协议无效,与第二任“丈夫”的结婚证也无效,该处将一一收回。此外,刘先生与小红婚姻关系仍存续,如刘先生想要再婚,必须先与小红离婚。(记者陈杏兰实习生张微) (来源: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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