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国安人员诈骗93万元男子获刑十一年半
本报讯(记者张蕾 通讯员崔光同)记者上午获悉,因冒充国家安全部工作人员身份,四处招摇撞骗“替人办事”,骗取93万元,44岁的陕西人张剑日前被朝阳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罚金1.2万元。
去年9月4日至11月25日间,张剑在朝阳区长虹桥农业银行等地,谎称自己是国家安全部工作人员,以能为赵先生的女儿办理在中国传媒大学入学一事分三次骗取赵先生71万元。
去年12月,张剑在丰台区六里桥爱华大厦、东章丘大厦等地,又以“国家安全部工作人员”的假身份,谎称能为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减轻刑事处罚,多次骗取班先生15万元、刘女士7万元。张剑后被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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