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洁霞幸福的一家人。
“我和李洁霞无冤无仇,梁锡全又是我的铁杆兄弟,怎么可能故意杀他们呢?”三年来,这是黎景全不服死刑判决,多次上诉的坚强理由,也正是这个理由,让他在判“死”两次后,又改判“无期”,意外“活”了过来。
9月9日上午,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现场异常冷清。这起被称为全国首例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的醉驾案主角黎景全在听到“无期徒刑”的改判后,神情复杂,但表现平静。反而是他的妻子叹道,“我们这样担惊受怕了三年,过去的事不想再提”。
黎景全有所不知的是,从今年7月他开始备受关注。在成都孙伟铭案一审死刑判决后的第二天,即2009年7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召开了一场针对恶性交通肇事案件的专家论证会,讨论的主要样本就是黎景全案。此外,此案在网上也引起了轰轰烈烈的讨论。三年来,黎景全第一次从辩护律师那里听到了转机:“间接故意”、“量刑过重”,这意味着判“死”的可能性不大。
然而,对他来说,最终“无期”的改判除了换得片刻压抑释放,没有后续喜悦,法律上的胜利永远也无法挽回两个生命和三个曾经幸福的家庭,他将面临更久的人生“审判”。
黎景全至今无法回忆起酿下大祸的那个傍晚,究竟发生了什么。
饮酒:酒醉后曾拿刀追老爹 在村民眼里,黎景全是那种醉酒后特别喜欢“搞事”的人,“醉酒后还曾经拿刀追过他老爹”,平时看不出来,一喝酒就非常暴躁。
全家就靠黎景全开面包车跑货运营生。2006年9月16日上午,他送完了货,约梁锡全和其他几个人到“锦带河”酒楼喝早茶。这是他所居住的碧华村一带最上档次的酒楼。他们喝了一瓶“白兰地”,度数在38度~40度之间。早茶饮酒只是黎景全一天中频繁饮酒的开始。距离“锦带河”500多米的地方,是村民黄志标的养虾场,也是酒友聚会的场子,黎景全有时也过去喝酒聊天。
早茶结束后,黎景全自己开车到了虾场,其间还发生了一点小插曲,他的面包车从背后撞倒梁锡全的摩托车,好在人没事。
在虾场,他开始了一天中第二轮的饮酒,这次是啤酒。到了中午时分,他再次开车从虾场到“锦带河”吃午饭,梁锡全也在,下午3时结束,几个人又“消化”了两瓶“白兰地”。接下来,黎景全开车返回虾场。
黎景全当天的记忆到此为止。对于别人转述的“和村民梁志能发生争吵之后打了起来”,“两次被推到水里”,“气冲冲地发动了面包车”,都无法唤起他的记忆。
悲剧:一场致两人死亡的车祸 满身酒气的黎景全漫无目标,他把这辆车牌为粤A1J374的面包车开上了当时的碎石土路,由南往北行。骑车带着儿子从外面回村的李洁霞猛地感觉到车后一阵撞击,之后车轮直接从她的胸部碾压过去,儿子从后椅座上摔了出去,腿部严重骨折。
撞倒李洁霞后,车继续往前开。正在南面治安亭值班的杜石军亲眼看到了这一幕,事故就发生在离南面治安亭只有50米的地方,碾压李洁霞后,车就像疯了一样往前继续开,又径直撞到了前面的铁闸。
杜石军看见黎景全不辨方向地继续往前开,径直撞上了铁闸后,车猛地调了头,又朝杜石军站的岗亭撞了过来,岗亭的护栏都被撞断了,停在旁边的摩托车也被撞倒。调过头来的面包车,向来时的路开了过去。有村民大呼:快拿石头抵住他的后车轮。车开了十来米,撞上了路边花地的竹篱笆,不知什么原因被卡住了,终于停了下来,但村民仍能听到使劲踩油门的轰鸣声。
很多村民围拢过来,拍着紧锁的车门,黎景全索性将原本开着的车窗全部关了起来,不理会外界的大声叫喊。他继续使劲踩油门,借助持续的动力,车从竹篱笆里窜了出来。同时车也改变了方向,竟又朝着已被撞倒的李洁霞直冲过去,正抱起李洁霞准备送往医院抢救的李锦超见势连忙闪到一边,车从李洁霞身上再次碾压过去。接着,又把前来劝阻的梁锡全挂摔了十几米,从他身上碾压过去,直到冲进路边的鱼塘被陷住,车才彻底停下来。被送往医院抢救的李洁霞和梁锡全,都死于车祸当天。
打开车门冲出来的黎景全,慌乱中窜进刚刚赶赴现场的警车,坐到了驾驶座上,准备开车。被村民和警察制止,被抓住的黎呼吸中散发出浓重的酒气。
伤痛:两个破碎的家庭 警方当即以“交通肇事罪”拘捕了黎景全。之后,检察院却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黎景全进行了起诉。2007年2月7日,佛山中院的一审判决是“黎景全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
黎景全的辩护律师方卓林坚持黎景全不存在直接故意,“量刑过重”,但2008年9月17日,广东省高院的二审判决结果还是“维持原判”,判处死刑。黎景全决定做最后一搏,继续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诉。最高人民法院最终没有核准黎景全的死刑,驳回重审。
黎景全一再考虑向姐姐借钱补偿梁锡全和李洁霞家人。不过按梁锡全妻子李玉梅和李洁霞丈夫的说法,至今还未收到一分钱的赔偿。
梁锡全上有老下有小,他的死无疑让家中经济支柱坍塌。而令李洁霞的丈夫陈树辉难以释怀的是,第一次撞倒李洁霞后,也许还不至于丧命,而黎景全的再次撞击,“是不是存在把人撞伤还不如把人撞死赔得痛快的故意?”
量刑:只是间接故意 方卓林明白,黎景全最终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起诉,如果定罪可以判到无期徒刑乃至死刑。定罪需要具备四个构成要件——主观、客观、主体和客体。犯罪人的主观方面究竟是过失还是故意,正是法官们在恶性交通肇事案件中面临的最大困惑,尤其是在严重醉酒驾车的情形中,如何推定犯罪人的主观方面。
从一审和二审判决来看,法院认定,黎景全第一次撞倒李洁霞母子不能认定为故意,但之后的一系列行为——逃离现场、不听劝阻、撞向人群等等都具备了主观故意。从法律上来讲,他的后续行为属于“应当知道其行为会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却放任这一结果的发生”,主观心态已经是间接故意,这样就构成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两死一伤,“后果特别严重”。
法院的判决在法学界引起了一片争议。有专家认为,酒后犯罪中主观方面的判断,“不能单纯根据喝酒是故意还是过失来认定”,主要还是根据“对具体危害后果发生的主观来判断”。黎景全第一次撞倒李洁霞母子的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接下来,他不听村民们劝阻,车窗原本是打开的,调头和加大油门继续行驶的行为,也说明他对外界事物是有认识的,知道被围的处境,并试图离开现场。由此推断黎景全对自己的行为仍旧具备一定的辨认和控制能力,对可能发生致人死亡的后果持放任心态,属间接故意的范畴。
“但间接故意仍罪不至死”,方卓林这样判断。
无期:仍有争议的改判 如果不是四川孙伟铭案,不会有人关注到黎景全。两人都因醉驾造成人员伤亡,并在一审中被判处了死刑。7月24日,也就是成都孙伟铭案件一审判死之后的第二天,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曾召开了一场针对恶性交通肇事案件的专家论证会,讨论的主要样本,就是此案。方卓林并没有参加会议,但会后他曾接到来自北京的电话,询问案情经过。方卓林心想,事情或许有了转机。
9月9日上午,成都和佛山两地几乎同一时间审理了两起醉驾案件,两人从死刑改判无期徒刑的三点理由几乎完全相同:间接故意犯罪,与蓄意危害公共安全的直接故意犯罪相比,主观恶性不是很深,人身危险性不是很大,应当有所区别;犯罪时处于严重醉酒状态,辨认和控制能力有所减弱;归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了被害方的经济损失,依法可从轻处罚。
这两起案件在同一天被改判为无期徒刑,几个小时后最高法院在新闻发布会上,肯定“两案量刑适当”。
然而,有法官仍坚持“原来的判罚没有问题”。同时,很多人表示“判得太轻”,这也让至今未收到任何赔偿的死者家属有些黯然。
在错综复杂的变局中,黎景全最终“死里逃生”,不过他并没有太多兴奋,面对他的或许是更加沉重的未来。 文、图/本报记者 杜安娜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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