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9月22日电 (记者陈健)记者22日从四川省水利厅了解到,四川将加强对小型病险水库和小型震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验收管理,以进一步规范验收工作,保证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质量。
据了解,此次加强验收管理的对象,包括通过规定程序经安全鉴定属三类坝的小型病险水库以及汶川特大地震、攀西地震等产生的、纳入灾后重建规划的小型震损水库。
四川省水利厅日前已印发《四川省小型病险水库和震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验收管理规定》,对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两部分进行了重点规定,并对验收必须具备的条件、验收依据、参加验收的单位组成、验收形式、验收中发现问题的处理原则等,进行了相应规定。
按照此项规定,小型病险水库的竣工验收可以采用以市(州)为单位,小型震损水库项目的竣工验收可以采用以县(市、区)为单位,并按年度建设计划集中或分批进行验收。
四川还要求项目法人以及其他参建单位,对提交的验收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竣工验收鉴定报告书的颁发作出了严格规定。项目法人以及其他参建单位提交验收资料不真实导致验收结论有误的,收回竣工验收鉴定报告书;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今年1至7月,四川开工整治病险水库186座,完工43座;震损水库除险加固完成131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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