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9月13日下午,一辆长途巴士在广东佛山佛陈大桥上突然自燃,民警卢绍毅驾驶警车冲上去与大巴迎面相撞,警车被撞开,大巴渐渐停下。21日上午,广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向卢绍毅送上慰问金2万元,见义勇为基金会认为,卢绍毅等民警的行为属于职责范围之内,因此不能认定为“见义勇为”。[我来说两句] |
远远就看到佛陈大桥顶部冒起一股浓浓的黑烟,并伴有冲天的火光 Q友 “常非凡” 摄 |
果敢撞“火车”卢绍毅获公安部嘉许
本报讯 (记者 翁晓鹏、王广永 通讯员 陈冬生)昨日上午,广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来到禅城慰问“9·13”城巴自燃事件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向刘文兴、卢绍毅、卢隆忠、巫均甫四名民警送上慰问金,其中卢绍毅获奖金2万元。
随后,佛山市公安局政治处副主任朱桂祥也代表市公安局和市金盾救助基金会对卢绍毅等四名民警进行了慰问。
昨日,佛山市公安局决定对卢绍毅同志予以通报表彰,并号召全市公安民警向他学习。同时,公安部门也正在将卢绍毅等人的英雄行为报请有关部门进行奖励。
警察英雄行为
不属见义勇为
据悉,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认为,卢绍毅等民警的行为属于职责范围之内,因此不能认定为“见义勇为”,而是对他们为维护社会治安、人民生命财产作出了突出贡献的英雄行为进行慰问和奖励。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