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2日发布工商广公字[2009]7号违法广告公告,通报17个典型的电视直销广告涉嫌严重违法,主要集中在减肥、祛疤、以及宣称治疗疾病的普通用品和保健食品等方面。
公告称,国家工商总局近期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视台卫视频道播放的电视直销广告进行了集中监测。据监测显示,28家省(区、市)电视台卫视频道的58个产品的电视直销广告涉嫌违法。
国家工商总局通报了水果瘦电视直销广告等减肥类产品电视直销广告,含有大量不真实、不科学的内容,夸大产品功效,对消费者具有极大的欺骗性和误导性。
国家工商总局通报了巴玛雅祛疤电视直销广告等祛疤类产品电视直销广告夸大功效,使用绝对化以及与医疗、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以前后对比等方式保证效果,严重歪曲产品作用,误导消费者。
国家工商总局通报了红颜胶囊电视直销广告等部分保健食品电视直销广告超范围宣传功能,鼓吹治疗作用,或者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暗示疗效。
国家工商总局通报了一些普通用品,如所谓的魔链、魔环等电视直销广告产品冒充医疗器械,宣传治疗疾病等功能,使用不科学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名人、患者的名义和形象证明“神奇”疗效,有极大的欺骗性。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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