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本令人愉快的法律著作。它讲述了西方法律是如何生长起来,如何在政治风云、宗教伦理、民族性格、思潮争鸣、学术流派的磨荡下形成了现在的样式。正是这样式,极为深刻地影响了现代的中国社会、法律和我们每个人具体的生活。作者徐爱国教授告诉我们,要理解中国法律的现在,需要省察西方法律的历史。正如序言所写:“中国法律现代化的实践,应该追溯到西方法律史,不探索西方法律的精神,就无从理解现行法。”
在平易中讲述大命题
回溯西方法律历史是一个很大的命题。
它涉及自古希腊、罗马、中世纪、启蒙时代直至今天漫长的时间跨度,欧洲和北美如此广阔的地域和不断演化的国家版图,还要容纳和剪裁影响法律进程的那些庞杂的史实和人物,介绍各时期重要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如果写成一本书,需要相当的知识密度。然而徐爱国教授却以一种极平易的口吻娓娓道来,并通过一个一目了然的结构框架完整地呈现了这些知识素材。
作者没有从历史的源头讲起,而是首先阐述西方现代法律的精神内核、法系、法律理念和传统,对那些我们熟悉的概念予以正本清源。何谓正义、民主、自由、平等、分权、法治以及不同法学流派、不同版本对“法律”的理解。接下来的两章介绍西方法律的两个基础,古希腊罗马和教会法,后两章介绍现代法律的两种类型,大陆法和英美法。
每一个大问题的展开都沿着两条线索进行。一个是制度层面的,一个是思想层面的。制度是片断式的,思想是延续性的,它们又是相互影响并作用于法律。于是法律成为了一个“生命体”,有肉体有灵魂。正如书中所写:“法律之体是指法律的外在形态,即法律规范;法律之魂则是指法律内在的理念。”
作者认为,古希腊的法律思想和古罗马的法律制度构成了法律的灵与肉。在介绍其他问题时也遵循了相似的思路。圣经中的法律思想之于教阶制度、财产制度、婚姻家庭制度。孟德斯鸠和卢梭的共识与分歧之于法国民法典、人权宣言;萨维尼与狄博特的争论之于德国民法典。然而,法律思想对法律制度的影响力并非是单纯而直接的。法律制度的运作还受到政治结构、权力冲突、宗教、战争等社会因素的影响。因此,当国王、主教、巫师、神学家、法官、法学教授、哲学家一并登台,介绍欧陆和英国中世纪的法律制度成为颇为精彩的章节。
在趣味中透视“小问题”
书中不仅配有数十帧人物肖像、珍稀原件照片、历史绘画作品,更有不少名人轶事,比如萨维尼不寻常的成长经历、法国国王奥古斯都·菲利特别的嗜好、或者爱德华·柯克和弗朗西斯·培根不太光彩的故事。有些法律制度本身就挺好玩的,贝壳放逐、奶酪判、歌声判、公鸡判。而且在阅读具体的法律制度和法律学说时,也是很有意思的。我们以为的那些干巴巴的法条和思辨的深奥的理论,通过故事、比方、实例、假想、具体的案件阐释出来。
除了简明、有趣,书中很多片断都含有对一些“小问题”的透视。这些透视使得本书不仅具有相当的知识密度,而且使得知识的阐发具有了深刻性。每一个小的问题都可以放置在历史的河流中,从上游到下游做一次思想的航行。比如,作者从思想史解读夫妻关系的变迁,亚里士多德怎么理解男女平等、一个神学家怎么理解男女平等、洛克怎么理解、一个女权主义者又是怎么理解,从“统治与被统治,支配与被支配”观念到“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观念的变迁,问题的展开正是在西方法律漫长的生长过程中完成的。我们可以在书中发现许许多多这样小的问题,诸如堕胎、隐私、精神病、民族和种族问题。书中也包括不同法律领域的历史探讨。比如,对刑法学、继承制度、侵权行为法、自然法理论、契约法等等。
如果我们从这样的角度再读这本书,会重新发现许多新的、闪亮的知识和思考。闪亮的更有作者画龙点睛式的评述。比如,书中谈及萨维尼与狄博特德争论折射出一个世界性的法律现象。当一个国家要制定自己的现代法律的时候,激进的理性主义与保守的历史主义永远会发生冲突。日本明治维新的时候,断行派与延期派也有过冲突。中国清末修律的时候,沈家本和伍廷芳为代表的法理派与张之洞和劳乃宣为代表的礼教派也争论不已。直到今天,我们在学习西方的法律制度和保持自己民族特色的问题上,争论仍然在继续。
再比如:在书中,作者谈到在早期的社会当中,起决定性的因素并不是智力,而是体力。只是到了现代社会之后,竞争当中的出类拔萃者才是高智商者,而非身体健壮者。这个特点同样适合于东方社会和西方社会,罗马人学希腊的哲学、日耳曼人学罗马人的法律、元代的蒙古人和清代的满族人学了汉人的文化,都遵循着这个模式。
作为一个中国学者,作者时时在笔端流露出对传统中国法律的关切。孔子与柏拉图、中西方封建社会、中西方的法律职业和法律人、古代中国和古罗马的家族与婚姻、儒道伦理和西方宗教、《唐律疏议》和《蛮族法典》等等问题的比较,作者对国内外学者的主要观点进行了理性地思考和评述。在结语的部分,作者再一次回到中国法律,诚恳地说出了中国学者的忧虑和希望,颇具使命感。
一本好书一定是阅历累积和内心动力的产物。从国家到社会,从思想到实践,从法律规范到具体判例,作者以一个中国学者的眼光和情感重写西方法律的历史,写出了法律史知识的密度,思想的强度和雅致的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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