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目前各类协会收费问题比较突出,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22日向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作关于《福建省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时指出,各部门尤其是民政、工商部门,应严禁各类中介组织、协会违规摊派、检查、评比,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报告介绍,我省(福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着力保护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但由于此项工作牵涉面广,还存在一些明显的薄弱环节,如:
个别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监督检查不规范,有的没有按照《条例》的规定合理提取样品,有的没有按照规定支付样品费,重复检查、交叉检查依然存在;
企业反映,目前各类协会太多,政会不分,运作不规范,特别是与行政机关没有真正脱钩的协会都要求企业参加,部分协会重收费、轻服务,甚至存在同类协会要求企业重复入会现象,有的企业被迫要加入从县、市、省直至国家的好几个协会,会费从一年几百元到上万元不等,加重企业负担;
企业普遍存在不敢大胆抵制“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怕因小失大,怕受打击报复,存在花钱买平安思想,对企业反映的“三乱”问题,有关部门在查处过程中取证比较困难;
有关部门在制定涉及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重大权益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时,较少通过召开听证会或以其他形式听取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意见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报告指出,各有关部门尤其是民政、工商部门,要加大力度规范各类协会、中介机构管理,理顺各类协会与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加强对社会团体涉企收费行为的监管,严禁各类中介组织、协会违规摊派、检查、评比,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为企业抵制这些违规行为撑腰,为企业排除各种外部干扰。
同时,报告指出,对不遵守《条例》规定,不依法办事,干扰企业正常生产或对企业打击报复的,一定要依法查处,绝不姑息。(李晖)
(来源:福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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