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慕平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
本报讯 全市检察机关一年来共立案侦查司法人员受贿、滥用职权、枉法裁判、刑讯逼供、虐待被监管人等职务犯罪24人,同比上升100%。昨天上午,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慕平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了市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人大决议、加强诉讼监督工作的情况。
制定被监管人死亡检察制度
慕平表示,全市检察机关以云南“躲猫猫”事件为鉴,在维护监管场所的安全和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方面,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了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建立了监管场所重大事件调查制度,制定了《被监管人死亡事件检察工作制度》。
据慕平介绍,去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决议通过后,在全国政法系统引起较大反响,部分省市已出台类似决议报告。决议出台一年来,本市制定了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督活动监督、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监督五个细则,在全国检察机关率先基本建立了诉讼监督制度体系。同时,市院还制定了《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考评实施细则》,增加了诉讼监督工作考核权重。
职务犯罪已移审起诉10人
慕平表示,决议出台一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就职务犯罪立案侦查的案件已经移送审查起诉10人,法院同期作出生效判决9件9人。立案侦查的案件中包括最高法院执行局法官张某、市公安局东城分局预审处民警段某利用职务便利分别收受或索取贿赂等严重徇私枉法案件。监所检察部门查办监管人员职务犯罪取得突破,西城院针对一起法院法警提押时虐待被监管人的行为立案侦查,丰台院侦查的监管民警胡某受贿案件被法院终审裁定有期徒刑11年。
开展监管场所专项检查
同时,全市检察机关还深入监管场所,先后开展在押人员羁押期限、监外执行情况、犯罪交付执行、刑罚变更执行等专项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向监管机关提出口头纠正意见1171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发出检察建议9份。平谷院在看守所检察中,针对三名公安人员违法取证、电击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发出检察建议书,三名公安人员被严肃处分。
此外,本市各级检察院都已经配备了法学专家担任挂职副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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