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在跟赵璐打电话提到借款时,悄悄用MP3录音 郭娟 制图
“其实我爱的还是你,还借那么多钱给你,借条都没让你写一张,你想买房就买房,想炒股就炒股……”上海男子李云(化名)手里的MP3存着这样一段录音,男声是他自己,女声是他以前的女友、后来的“小三”赵璐(化名)。
录音总长30多个小时。李云录音的目的不是为了重温旧梦,而是上法庭找赵璐还钱。由于录音中赵璐只承认借了7万元,昨日,江北区法院判决赵璐归还李云的借款7万元。
从女友到“小三” 2000年,23岁的上海人李云到四川成都做生意时,认识了在当地上学的19岁重庆美眉赵璐,很快两人坠入爱河。2005年,赵璐去新加坡留学。由于相隔太远,两人之间的联系慢慢减少,以致后来断了联系。
两年后,赵璐从新加坡回国,得知李云半年前已婚。原来,在赵璐离开一年多后,李云又认识了其他女孩,没有赵璐音讯的他,在父母催促下跟一个叫张青青(化名)的女孩结婚了。
赵璐回国和李云重新取得联系后旧情复燃,从李云的前女友变成了现在的“小三”。李云常以出差为借口,来重庆与赵璐约会。2007年8月,赵璐前往上海,让李云帮她找工作。
不久,李云的妻子张青青发现了两人的关系,再加上李云、赵璐在交往中也产生了一些分歧,基于这些因素,当年11月,两人分道扬镳。
暗中录音保留证据 李云称,在交往过程中,赵璐以买房、投资等理由向自己借了16.7万元,但都没有写借条,并且每次借钱,他都按赵璐的要求将钱汇到了赵璐妈妈的账户上。两人关系破裂后,他要求赵璐还钱,赵璐虽然认账,但却推着不还。
无奈之下,李云后来在跟赵璐打电话提到借款时,开始悄悄用MP3录音。由于两人每次通话都长达两三个小时,所以这份录音共30多个小时。
半年后,李云见赵璐仍然没有还钱的意思,聘请律师将赵璐及其母亲告上法庭。去年10月,该案在江北区法院开庭,赵璐没有出庭,而是她的母亲出的庭。
为了证明借钱事实,李云拿出那些录音。法官播放了部分录音内容:李云:“(买房)那些钱都是我拿的,你妈妈都不晓得。”女声:“已经晓得了,我是不会抹灭你的感情的。”
赵璐的母亲及代理人对录音中女子的声音提出质疑,他们向法院申请对录音进行鉴定。
法院认定借款成立 今年5月,赵璐等人放弃了鉴定申请,但她们只承认借了李云7万元,至于李云打到赵璐母亲账户上的其他钱,她们称是李云做生意需要周转时,赵璐让母亲借给李云的,而那些钱都是还款。
法院采信了李云的录音证据,认为双方存在7万元的借贷关系。至于李云提出的其他9.7万元的借款,法院认为,李云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这笔钱是他借给赵璐母女的,尽管李云有证据证明他当初打过那么多钱到赵璐母亲的账户上,但仅仅能证明赵璐母亲是收款人,不能证明这钱是借款。
昨日,江北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赵璐归还李云7万元借款。(记者 莫雪庆) (来源: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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