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在单位的例行体检中被查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我连续遭到公司的强迫休假、调岗、处分,直至最后被开除。作为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员工,我不能接受这种歧视。”昨天(9月23日)下午,因遭遇“乙肝歧视”,刘颖(化名)向西青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递交了仲裁申请书,希望为自己讨个说法。
白领申诉
携带乙肝病毒丢工作 刘颖今年33岁,她在申诉书中写道:“2008年4月15日,我进入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工作,劳动合同期限为2008年4月15日至2011年6月30日。2008年7月9日被公司任命为财务部经理,全面负责财务部的工作。同年9月10日,公司组织员工进行福利体检,发现我乙肝表面抗原呈阳性、肝功能正常,随后要求我复查乙肝五项即"两对半",复查结果显示我为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今年1月15日开始,刘颖被公司强制病休3个月,随后公司又无故将其调岗并依据未曾公开的员工手册对其恶意处分,同时拒绝她到单位食堂就餐。刘颖多次与公司协商解决未果。5月18日,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为此,刘颖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仲裁,请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补发拖欠的工资、补缴社会保险、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公司表态
经常迟到不服从调岗 昨天(9月23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西青开发区的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得知记者前来采访,门卫室的保安表示要先和“上边”联系。几分钟后,一位中年男子从办公楼内走出,进入门卫室。此后,保安便在大门与门卫室之间来往数次,一遍遍传话。此间,对方表示刘颖此前确实在该公司做财务工作,“但因为公司调她去其他厂区做财务工作,她不去才丢的工作,而且以前确实见到过她迟到或不来。”对于公司的说法,刘颖不予认可。她说,病休前,她一直正常出勤,而且公司的另外一个厂区根本没有财务部。
劳动部门
受理5天后听结果 昨天(9月23日)下午,刘颖在律师的陪同下来到西青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劳动服务中心申请劳动仲裁。工作人员当场接受了其申诉材料,并告诉她5个工作日后听消息,是否立案都会明示。
律师说法
公司行为涉嫌违法 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为刘颖提供了法律援助。该中心诉讼部主任张帅认为,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的做法涉嫌违反《就业促进法》,是一种歧视行为。
国内知名反歧视公益人士陆军介绍说,2009年7月发布的报告显示,54%的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就业因此受到影响。“只要强制性的乙肝体检还存在,乙肝歧视现象就难以得到彻底消除。”陆军说。(高立红黄萱王涛)
(来源:城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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