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24日表示,由于各国的发展阶段、能源结构等都有很大差别,在全球化背景下,各国应根据自身的国情,探索适合自己的低碳发展道路。不能简单地用一国的低碳经济模式去发展另一国的低碳经济。
当日,在由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名古屋大学、北京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单位主办的“低碳经济:行动与国际合作”国际研讨会上,李干杰发言时表示,对发达国家来说,发展低碳经济是履行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及《京都议定书》下减排承诺的重要途径。
对中国而言,发展低碳经济是我们保障能源安全、应对资源和环境约束、促进节能减排目标实现的内在要求,也是我们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重要措施。
他认为,发展低碳经济需要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这一原则指导下积极采取行动,应对挑战,为此,他提出了三点建议:
第一,在全球化背景下,要探索适合各国国情的低碳发展道路。
第二,要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下,探索低碳发展的道路。
第三,发展低碳经济需要国际合作。加快现有社会经济系统的低碳化进程,需要全球共同努力。(郭锦辉)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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