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9-26 05:26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本报9月25日讯(记者左燕东)记者今天从省检察院获悉,备受社会关注的省水利厅原副厅长孙廷容案经省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终结,近日已由阳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将择日在阳泉中院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起诉书认定,孙廷容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挪用公款、受贿和贪污三项罪名,建议数罪并罚。
孙廷容1964年12月出生,原任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今年5月,因挪用公款、收受贿赂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被省纪委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省检察院反贪局侦查后认定,从2001年至2005年,孙廷容利用担任省水电公司经理、省水利厅副厅长的职务便利,挪用公款3500万元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从中牟利59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305万余元;侵吞公款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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