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万民?孙忠义?实习记者?苏佳/报道
本报吉林市讯?家住舒兰市吉舒街的鞠某因看见别人开煤矿挣钱,便打起了偷偷采煤的歪主意。
2008年11月,他偷偷开始挖煤。但是,没开采几天便被舒兰市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煤管局)给推了。
煤管局的人前脚刚走,鞠某后脚就继续开采。煤井被煤管局的人第二次推平后,鞠某仍不死心。随后,他又开了一处煤井,这次非法采煤847.3吨。煤井被煤管局先后推平3次后,鞠某仍然偷采。2009年2月12日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昨日,舒兰市人民法院以非法采矿罪,判处鞠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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