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任磊斌)记者昨日了解到,2005年就已提出要建成近7万平方米面积的大元帅府广场,去年10月被搁置后,最近又有了新进展:有关方面上月提出了新的拆迁补偿方案,补偿标准接近翻倍。
限期内搬迁有奖励
记者在拆迁现场办公室了解到,按照新的《孙中山大元帅府绿化广场拆迁工程拆迁补偿方案》,框架结构的住宅弃产补偿为8800元/平方米,混合结构和砖木结构分别为8500元/平方米和8200元/平方米;而弃租则分别为2640元/平方米、2550元/平方米和2460元/平方米。
根据拆迁补偿方案,在今年10月31日前签订补偿协议并搬迁房屋的,私房和公房分别奖励1200元/平方米和360元/平方米;而在今年11月30日前签订协议的则分别奖励700元/平方米和200元/平方米,未在该期限内的不予奖励。
整体保护文化遗址
邓女士向记者反映,近日她去选择房源再次失望而归。她说,自己在滨江中路住了11年了,是22平方米的公房,按照新的补偿标准,弃租总共也只能拿到5万多元。邓女士担心,自己原来所住的房子面积太小,大一点的房源不让选,能选的房源,是地点位于南洲路或工业大道一带、楼龄有20多年的二手房,离原址太远,环境也很不习惯。因此来了多次,她都没有合适的选择。记者在现场看到,登记在册的安置房源大多为五六十平方米。
按照《孙中山大元帅府绿化广场拆迁工程被拆迁户永迁安置选房规则》规定,海珠区土地开发中心将提供两处以上、不同地段的永迁安置房源,并分片组织被拆迁户轮流看房;且每户有三次选择永迁房源的权利,三次选择后仍不能选定永迁安置房的被拆迁户,最后只能统一由有关部门安排永迁安置房。
根据设计方案,为整体保护该历史文化遗址,有关部门把孙中山大元帅府北侧及江湾桥西侧的沿江地块规划为面积超过1.6万平方米的绿地、广场,打造孙中山大元帅府与珠江之间的视觉长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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