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9月27日消息 在严格查处了多年农村耕地非法占用之后,国土资源部首次把目光转向了土地储备制度中的腐败问题,一轮反腐风暴在未来或难避免。
2009年10月10日是国土资源部要求地方汇总土地储备情况的最后期限,在时近一个月前下发的《关于开展土地储备制度建设和运行情况调查的紧急通知》(下称“通知”)中,除了要求上报土地出让价款总额、建设用地总量等“常规动作”外,还特别要求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对土地储备制度的“防范腐败机制”以及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国土资源部一并汇报。
10月10日后,国土资源部将派出调研组到各城市进行检查调研,其中亦包括土地储备领域的防范腐败机制及其具体运行情况。
首查土地储备腐败 尽管首次迎来了长达8天的国庆假期,但全国国土系统的公务员恐怕很难休息,因为“通知”在9月4日下发,而10月10日就是全国汇总最后情况,首次全国土地储备制度,国土资源部只留出了一个月的时间。
“如果仅仅是常规数据的一些汇总,比如出让金总额,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等,这些日常都有统计,但是要求上报的还包括土地储备领域的反腐机制以及落实、运行情况,这些日常我们没有成文的总结,所以这部分的压力是比较大的。”9月24日上午,北京市国土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消息人士向《中国经营报》透露,关于土地储备“防腐”“反腐”,“通知”明确了几个检查的环节,其中包括收购——管理——一级开发——出让链条上的决策主体、决策程序、价格确定等,重点是这些环节上防腐、反腐机制的设计运行情况。
记者了解到,中国内地的土地储备制度舶来于香港,全面建立于2002~2004年之间,系采用政府收购“生地”——即未完成拆迁、水电气热等基础设施的土地,而后经由一级开发环节达到“熟地”标准——即土地平整,水电气热齐全后,由招拍挂投入土地市场的开发模式。
与此同时,与土地储备“防腐反腐”有关,国土资源部还要求各地方政府上报土地储备资金管理以及使用情况。这部分资金通常由地方财政拨款与银行信贷组成,数额不菲,因此其使用和日常管理是否平稳完善,意义非常。
2006年,央行曾一度决定要求商业银行不得为地方土地储备开发提供贷款或授信,彼时央行给出的理由是地方土地储备中心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运营也并非公司企业一般透明,容易造成信贷风险。
显然,对于土地储备领域存在防腐、反腐问题,政府早已有所关注。
扩大投资的“筹码” “这次紧急的检查,仍然是在扩大内需、落实投资刺激政策的背景下进行的,实际上与落实投资关系密切,国务院的高级领导很重视。”前述消息人士透露。而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在9月9日国土资源部的一次工作会议上表示,在供地方面,国土系统有“做得不到位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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