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强被执行逮捕 |
文强黑恶“保护伞”骨干黄代强、陈涛、赵利明等同案被逮捕,陈洪刚涉严重违纪“双规”中
本报讯 经2009年9月22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许可,经市纪委审查移送司法机关,经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批准,2009年9月26日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原市公安局副局长彭长健因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涉嫌受贿等职务犯罪被警方执行逮捕。文强黑恶“保护伞”骨干黄代强、陈涛、赵利明、李寒彬等一批同案人员此前已被执行逮捕。
相关方面通报: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文强长期以来,伙同其心腹骨干黄代强(原刑警总队副总队长)、陈涛(原治安总队副总队长)、赵利明(原经侦总队总队长)、李寒彬(原刑警总队打黑支队支队长)等人,利用职务之便,涉嫌先后为王天伦、岳宁、龚刚模、谢才萍、王小军、陈明亮、马当和“亮点”等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团伙充当保护。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杀人、抢劫、绑架、故意伤害、组织、容留卖淫、开设赌场、非法拘禁、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与此同时,文强等人还涉嫌强奸、洗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非法持有弹药、帮助毁灭证据、高利转贷、伪造国家机关印章、伪造公司企业印章、介绍卖淫以及巨额受贿等多项犯罪。
初步查明:文强、彭长健和骨干成员等利用手中职权,徇私枉法、买官卖官、大肆收受巨额贿赂。侦查中共查扣其涉案资产价值上亿元,尚有涉案资金转移海外在追查中。文强道德败坏、包养情妇、长期嫖娼、赌博成性。
黑恶不除,百姓难安。文强等被执行逮捕,是打黑除恶斗争取得显著成果的重要标志,充分彰显了党和政府的决心,是人民与正义的胜利,是打黑反腐的胜利。这场打黑除恶斗争正向纵深推进,正义之剑将继续“亮剑”山城,还百姓一片安宁!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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