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蒋家田等41名涉案人员受审张浩林/摄 |
昨天,蒋家田等41人特大涉黑案进入法庭辩论阶段,针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指控和辩护,成为当天庭审的焦点之一。公诉人指控,以蒋家田为首的黑社会犯罪组织具有严密的组织性、暴力性,凭借强势地位已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蒋家田及其手下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对此,辩护律师做无罪辩护:“指控蒋家田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证据不足、事实不清!”
指控:蒋氏团伙犯罪行为都有暴力威胁特征
公诉机关指控:以蒋家田为首的黑社会犯罪组织具有严密的组织性、暴力性。
蒋家田说过他平时最看不起那些舞枪弄棍、打打闹闹的人,所以他从不愿直接面对负责用暴力“地下执法”的熊绍文,但该组织的背后都是以暴力为支撑,以蒋家田为首的组织实施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从本质上其主要违法犯罪行为都是以暴力威胁为行为特征,其实施的每个犯罪中都有暴力性色彩,每个犯罪中都有暴力做后盾,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都包含以暴力做要件。
该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具有多样性,涉及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出售假币、诈骗、盗窃等,犯罪手段多样化,公诉罪名达9个之多。以蒋家田为首的黑社会组织收保护费、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角色、为非作歹欺压群众,严重破坏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以其强势地位在社会上称霸一方,甚至取代政府对社会的管理,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居民安全感严重缺失,形成对群众的心理强制,如在办案过程中,明显感到当地群众或受害者对该犯罪组织心怀恐惧,有的受害者不敢报案、不敢索赔、不敢经营等,有的受害者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敢找公安机关,反而找到蒋家田……蒋家田及其手下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辩护律师:
“如此庞大的黑社会不可能一年组成”
“指控蒋家田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罪证据不足、事实不清!”辩护律师李春光就该项罪名做了无罪辩护,并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提出了9点异议。
该组织成员不稳定,18个“骨干”没有任何形式的聚会、碰头,也没有任何的规矩、纪律、强制性约束;各被告人之间不是一个有层次的组织体,实施的行为并不是有组织地进行,绝大多数行为都是被告人个人的随意或任意行为,无需向蒋家田汇报、请示,“虽然公诉机关所控的‘搓钱’行为具有明显的组织性,但是即便某个独立犯罪团伙具有组织性特征,显然也不能被混淆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
从财产关系或获利收益来看,各被告人实施违法行为所获取的收益或得到的财产,几乎都是由各被告人个人自己处理,无需上交所谓组织或蒋家田。被告人没有受到明确具体的保护伞保护,也没有通过犯罪手段称霸一方,达到控制一定的区域、一定的行业的目的,“指控虽然称本案行为在一定的地域、行业形成非法控制,却至今没有明确所称的一定地域和行业到底是何处地域、何种行业”。
指控所称的各犯罪团伙的犯罪行为大多数为捕前一年内甚至不足一个月内实施,显然,一个如此庞大的黑社会是不可能在一年内组成的;且这些团伙所组成的是一种极为松散的关系,不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类犯罪。
首席记者 段曌红 (都市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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