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为了以卡养卡,青山男子谢某在不到两年时间里,先后在11家银行办理11张信用卡,恶意透支12万余元供个人消费却无力偿还。记者昨悉,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谢某被青山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半。
2006年10月,谢某在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后,开始四处消费透支。想着既能消费又不用马上还款,谢某便生出“以卡养卡”的主意。从2006年10月,谢某又先后在其他10家不同银行办理了10张银行卡,并用后办理的信用卡透支取钱,偿还先办理的信用卡透支额。
这样恶意透支、循环还钱,至今年1月,谢某的11张信用卡已先后透支12万余元。今年1月8日,谢某只好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近日,青山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谢某用信用卡恶意透支,数额巨大,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但是因谢某系自首,遂依法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涉案赃款继续予以追缴。(记者叶纯 通讯员吴声 实习生姜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