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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房改”话题引热议 房改“核”须是民生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年10月19日10:24
  一个以住建部副部长齐骥牵头,住房公积金监管司、住房与改革发展司和政策研究中心等相关司局一把手参与的调研小组,已开始调研十年房改的得与失,“目的在于谋划下一步住房制度该走一个什么样的模式”。(10月18日《扬子晚报》)

  住建部此次调研,被一些媒体解读为“二次房改”的前奏。而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很快就明确表示,不论短期计划还是“十二五”规划中,住房目标仍然是住有所居,当前在住房发展过程中,保障体系和市场化之间的结合有进一步改善和调整的必要,但这一基本方向中没有“二次房改”。可见,住建部究竟是在酝酿一次颠覆式的大调整,还是目的在于完善现有政策的小调整,仍有待观察——如果是对1998年房改模式进行颠覆式调整,或可称之为“二次房改”;如果仅仅是微调现有住房制度,显然就谈不上“二次房改”,所以舆论不可过早兴奋。

  中国需要不需要进行“二次房改”存在争议。支持方认为1998年房改的结果是过度市场化,现在需要对其进行一次彻底修正;而反对方则认为,现在的住房制度早已不同于1998年的房改制度,住房改革一直在进行,“二次房改”不过是概念炒作,没有多少新意。

  其实,不管是从畸形的商品房市场来观察,还是从欠账的保障房体系来看,都需要一次深刻的变革,否则,商品房市场的高地价、高房价就会对宏观经济构成潜在威胁,保障房欠账将使得住房与民生的关系发生扭曲。而最终的房改模式,必须以民生为“核”。

  首先,总结十年房改得失,关键看民生。1998年房改制度,取消了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了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可以说,成绩是不可忽视的,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8平方米就是证明。但是,今天我们回头来看,仍存在不少问题。比如,1998年起福利分房表面上看是取消了,但现在在某些地方某些部门依然存在变相的福利分房现象。再如,1998年房改的目标是建立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也就是说房改以住房保障为主。但今天我们看看现实,现有的保障房不但存在巨大的缺口,其房屋面积也往往超标,甚至被有钱人购买或居住着。商品房实际上主导了房改,结果让大多数低收入人群被拒保障房门槛之外,不少中等收入者则变成了商品房的“房奴”。

  显然,1998年房改最大的成功是支持了经济增长,最大的失败是对民生重视不够。因此,住建部此次调研十年房改得失,不能只看房地产为财政上缴了多少税收、为城市化贡献了多少成就,而是要看还有多少人本该纳入住房保障而没有保障、多少人正在为房子和房贷而苦恼以及公众普遍关注的房地产市场秩序、房屋质量等。

  其次,新的住房制度模式需要民意讨论。由于1998年房改存在不少遗憾,走了不少弯路,因此,下一步住房制度该走一个什么样的模式,显然不能仅由监管部门说了算,而是要广泛征求民意。尤其在设计住房制度时,一些地方政府、开发商必然会与公众产生博弈,期待监管部门当一个公平公正的裁判,不要被一些利益集团所左右。

  再者,房改的成效需要公众来考核。显然,一次大的住房改革,需要确定改革目标,对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建设部有关负责人在2007年曾公开表示,中国的住房和房地产制度改革是“很成功的改革”。究竟是否很成功,监管部门和公众看法不一。新的房改模式,必须分阶段明确改革目标,由公众对改革成效进行打分,对不合格的官员进行问责,对不理想的政策进行及时调整,在公众监督下,让房改顺着民意的指向进行。

  冯海宁(北京 记者)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张庆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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