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管设罚款计算公式 生活困难者可轻罚
来源:
中国广播网
2009年10月22日14:10
今后,无照商贩在不同地区被城管查获,被罚数额将不同。记者昨天从市城管局获悉,全市城管正式试行新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城管处罚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时,将根据不同地区、情节等的不同系数计算罚款额。
4系数决定处罚额
根据《北京市城管执法系统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下称《办法》),今后,城管队员处罚违法时将有一个具体的计算公式:罚款数额=罚款基数×(基准系数+区域系数+情节系数+变量系数)。此前,城管处罚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时,一般都根据最低限和最高限的规定“自由裁量”。
罚款基数一般为违规违法行为的最低限,无最低限的由城管部门设定,如无照经营的罚款基数是100元,摆摊设点的罚款基数是500元。
基准系数则一般确定为1,区域系数则是根据区域的不同设定3种不同的系数。
情节共分4种,包括拒不改正、暴力抗法、一年内两犯且被罚的等,情节系数为1,如有两种以上,将累加计算。
变量系数则是根据不同违规违法行为规定,如无照经营使用机动车的系数为1,占用盲道的系数为1,摆摊设点使用机动车和占用盲道的系数各为0.2。
区域则分为3类。一类严格控制地区:天安门周边、长安街沿线及周边政治敏感区,重要国家机关地区周边,主要商业繁华场所周边,机场、车站等大型交通枢纽周边,系数为2。二类重点管理地区:重点大街,主要旅游景区周边,系数为1。三类日常管理地区:一般宗教场所周边及一、二类以外的其他地区,系数为0。
试行新规为控权
市城管局表示,推出新《办法》,是为了对自由裁量权进行规范,缩小“自由”空间,让城管执法更透明。
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由于处罚依据繁多、自由裁量空间大,城管部门容易给老百姓造成执法不公的印象,老百姓也时有投诉。市城管局对23项重点案由进行了规范,纳入重点控权范围。
对于这些系数和文件的具体规定,市城管局专门印制了一本小册子,目前已发放给基层城管,并已开始对队员进行培训。市城管局表示,新《办法》目前仍只是试行阶段。
市城管局表示,如果被处罚的人生活困难、出具保证书,提出从轻处罚,情节系数和变量系数将变为0。对于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社会危害后果等五种情形,不予以行政处罚。
专家:有利于公平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行政法学教授熊文钊表示,自由裁量权过大会显失公平。城管部门为自由裁量权制定一个基准,对自由裁量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限制,这种做法值得肯定,有利于限制政府滥用权力和基层执法人员公平执法。熊文钊说,其中的一些系数计算方法,可以在试行过程中改进完善。城管在执法时,应向商贩等告知处罚的系数及计算方法,让他们明明白白“挨罚”。
个例
罚款需做算术题
昨天,开着小货车卖水果的刘先生到朝阳城管劲松分队接受处罚。据了解,他是10月16日在虎城路被城管队员查获的。
城管队员称,根据《办法》,刘先生的行为属于摆摊设点,罚款基数为500元,基准系数为1;其摆摊设点的地方为三类日常管理区域,区域系数为0;没有抗法等情节,情节系数为0;使用汽车,变量系数为0.2。因此刘先生的被罚数额为500元×(1+0+0+0.2)=600元。
城管队员表示,刘先生如果是在天安门地区贩卖,又存在抗法和“累犯”(情节系数累计为2),占用机动车道经营等情节,罚款数额将变为500元×(1+2+2+0.2+0.4)=2800元。城管队员表示,如果每种情节都占,最后的总额将超过5000元,但根据法律规定,摆摊设点最高限为5000元,因此最后也只会罚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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