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卖稀缺高岭土 原镇党委副书记等4人领刑
邛崃市临济镇原镇党委副书记周毅以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
平整土地意外发现稀缺高岭土,邛崃市临济镇原镇党委副书记周毅等4人打着清除“废土”的幌子,私下转运高岭土进行倒卖,并私分“不义之财”。近日,邛崃法院开审了周毅同邛崃原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岳思彬、四川振华建设有限公司职工刘玉波、邛崃原安监局工作人员刘明阳共同贪污矿石款一案(本报曾报道)。昨日,成都市检察院向媒体披露此案的详细始末及判决结果,周毅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其余3人也分别领刑。
平整土地惊现稀缺高岭土
去年6月,邛崃市土地综合整理项目领导小组成立邛崃市临济镇凉水村土地整理项目部,对凉水村部分土地进行整理。邛崃市国土局工作人员岳思彬、临济镇党委副书记周毅被分别任命为该土地整理项目部副指挥长,某建筑公司职工刘玉波担任该项目工程负责人。去年8月,在实施土地平整时,项目区发现大量“白鳝泥”。岳思彬、周毅、刘玉波得知这一消息,暗自高兴。他们知道,当地老百姓叫的“白鳝泥”,学名叫高岭土,是烧制瓷器的原料,属于国家规定的非金属矿产资源,可是值钱的“宝贝”。
岳思彬、周毅、刘玉波一合计,认为这“发财”的机会不可放弃。他们便共同商量
将“白泥”出售,赃款予以私分。
“废土”倒卖净赚16万元
周毅等3人商定了自以为天衣无缝的计划:以土地整理中“废土”名义外运高岭土,并在运输车辆上层履盖一层一般泥土掩饰;大家均分出售高岭土所得。去年9月,经刘玉波联系,通过张某以每吨15元的价格卖出200吨高岭土。岳思彬、周毅在与刘玉波基本均分出售高岭土所得现金的同时,因嫌出卖价格太低,决定另外找“能人”争取卖出好价钱。
谁是“能人”呢?岳思彬推荐了其“干亲家”刘明阳。刘明阳系邛崃市安监局工作人员,了解高岭土行情。让刘明阳经手出卖高岭土,既放心,也可让自己“干亲家”刘明阳得到一些好处。征得周、刘二人同意后,刘明阳走马上任组织偷卖高岭土。
果然,此后出卖高岭土的价格翻了一番多。到案发时,四人共偷卖高岭土6800余吨,得款21万元。除去偷采偷卖开支的费用5万元外,剩余的16万元,岳思彬、周毅、刘玉波、刘明阳各分得4万元。事后,刘明阳为感谢“干亲家”岳思彬的关照,从其分得的钱款中拿了2万元给岳思彬。
露馅被查4人构成贪污罪
去年12月,邛崃市检察院检察人员在临济镇进行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时,偶然发现有大卡车拉着“弃土”去很远的地方“倾倒”,不禁产生了疑惑:“既然是弃土,找个地方倒了就完了,为何还要外运,把倾倒的成本整这么高?”
检查人员上前探个究竟,发现车上拉的土除了表面是一层普通泥土外,下面的是一种很特殊的土质,觉得事有蹊跷,随后展开调查,与此同时检察机关也接到群众举报,于是邛崃市检察院反贪局对该案进行初查,并于今年1月16日立案,查证了4人的上述行为。今年9月10日,邛崃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岳思彬等四人私自偷采偷卖高岭土的行为构成贪污罪。
今年10月20日庭审过程中,4被告人只承认非法采矿,但认为其行为不构成贪污罪。公诉人指出,岳思彬、周毅作为国土资源部门工作人员和依法从事公务人员,同时又是该土地整理项目指挥部副指挥长,明知高岭土属于国有资源,且负有对这些国有财产的监督职责,还伙同刘玉波、刘明阳私自变卖予以侵吞,其行为符合刑法关于贪污罪的规定。法院审理后采纳检察院意见,认定岳思彬等四人构成贪污罪,最终依法判决岳思彬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周毅4年,刘玉波和刘明阳分获缓刑。 邛检查洪南记者张运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