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流动人口子女可在居住地申请就近入学
来源:
中国广播网
2009年11月29日13:28
中广网北京11月29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3时20分报道,《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近日在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上表决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可“向居住地所在学区的学校提出就读申请并入学就读”。详细情况中国之声连线记者郝飞鸿进行了解。
主持人:山东这次提出流动人口子女可以就近入学,可以说是给这些流动人口家庭带来了很大的方便,那以前山东省是怎么做的?不是就近入学吗?
记者:以前山东省对于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采用的是“指定学校入学”的方式,每年小学新生入学报名时,各地的教体局都会安排几个报名点,接受流动人口子女集中报名。报名后,由教体局统一安排到指定学校就读,很多学生就读的学校离居住地相当远,每天上学、放学很不方便。但是如果学生不到指定学校就读,可能就需要拿一笔不菲的择校费。
记者曾经接触过的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在同一区内小学就读的两个流动人口子女,彼此被分到了对方家门口的小学上学,他们每天都要乘车走三四站路,到对方家门口上学。如果那时政策规定是“就近入学”而不是“指定入学”的话,他们两个完全可以在家门口上学。
主持人:现在很多热门学校连本地户籍的学生都容纳不了,如果这个学区的流动人口子女也来申请的话,他们就能够入学吗?
记者:这的确也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现在也就有人担心,《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关于流动人口子女就近入学这一条会不会引发流动人口子女的择校热?即使是一个很普通的学校,如果这个地方流动人口过多的话,学校的容量也是一个问题。
不过,这个条例对这些情况也有所考虑,在规定流动人口子女可以就近入学的同时,也规定“学生家长向居住地所在学区的学校提出就读申请,该学校接收确有困难的,由居住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解决。”这里值得注意的一个词是“相对”,如果非常近的没有,那就找比较近的,也就是有接纳条件的离学生家最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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