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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将出首个保障房扣分办法 重点防范“假穷人”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年12月07日15:48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0时49分报道,广州市将出台实施全国首个保障房扣分办法,住户两年内累计被扣分达20分将被退房。详细情况连线中央台驻广东记者站记者周羽。

  主持人:这个扣分办法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哪些情况要被退房?

  记者:广州市住房保障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扣分管理将是人性化的。保障性住房小区住户首次出现轻微违规行为的,小区管理服务中心将向违规住户发出《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扣分劝告书》,并不即时扣分。另外,当保障性住房小区住户所扣分数累计达15分或有效期内累计扣分达到3次,将发出警告信提醒。

  对此,《办法》列出6项非常严重的违规行为,包括:擅自将租住的住房转让、转租、出借、调换的;擅自将经济适用住房出租、出借的;无正当理由连续拖欠租金3个月或累计拖欠租金6个月的;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租住住房3个月以上的;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经济适用住房6个月以上的;擅自对租住的住房进行装修和扩建、加建、改建、改变房屋结构或改变其使用性质的。这6项违规行为的扣分值为20分,保障房住户做出任一项严重违规行为时,将被收回房屋。其实这个管理办法重点是防范“假穷人”和有人滥用保障性住房福利。

  主持人:退房之后怎么办?保障房住户被收回房子后,会不会因此露宿街头?

  记者:针对这个问题,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强调,广州将参考香港的做法,安排被收房住户入住临时中转房屋,在临时中转房屋住满若干个月后,按规定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可再行申请。

  据介绍,保障性住房退出将不断完善:对于取消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暂时无法腾退的,将会给予12个月的过渡期。 (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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