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日报:“土方车”肇事提出的新课题
来源:
人民网
2009年12月14日09:25
土方车“马路杀人”事件,已经不少见了。当人们从报纸、网络、电视上目睹一幕幕因土方车野蛮而造成的伤亡“镜头”时,心头其实也在“流血”,甚至会产生些许怨言。可以说,无论哪个国家都是不能容忍这样的“马路杀手”。于是,上海近日提出要打一场“治理土方车的人民战争”。这自然是符合民心之举。
人们不禁要问,土方车何以会成为人人怨恨的“马路现象”?一位交警在马路上依法拦下一辆超载70%货物的土方车,询问司机为何超载,司机“理直气壮”地说:“我怎么知道!这是施工方硬要多装,他们为了节省运输费。”有一辆超速撞人致死的土方车,经检查,车辆主要机器零件都不合格,问肇事司机为何把这车开上路,回答是已经这样开了好几年。还有一辆土方车在变道右转时,压上了边上闯红灯的助动车,一个不愿礼让,一个不肯遵章,致使助动车主死亡。诸如此类被“逮”到的土方车,并不是一两辆。土方车成为众矢之的,土方车问题也让我们深思。
分析土方车超载、超速、闯红灯,还有过期破车上路,这些无不与一个“钱”字紧密相连。司机“多拉快跑”可以多挣钱;施工单位违规在一辆车上超载装货可以节省运输费,工地承包人可以多拿钱;车辆该修的不修,该报废的继续营运,可以少支出降低成本,有关人员也可以多分些钱。正是在这种对“钱”拼命追求的欲望驱使下,土方车怎会不肇事?
如此看来,土方车肇事问题也给我们提出了这样一个课题,就是我们应当在什么样的原则下讲经济效益、讲个人利益,也就是挣钱?这个难道是新出现的吗?非也。只不过它在一些方面表现出进一步恶化的趋势。土方车“马路杀人”便是明证。一些人(包括司机、某些单位的主事者)为了自个儿多得“几个钱”,可以视路上无辜行人的生命而不顾,横冲直撞。这样利令智昏甚至几近疯狂地“挣钱”的事实,又一次告诉我们:在强调经济发展中,必须倡导珍视人的生命,尊重人的生命权,更重要的是这应当成为全社会的共识,需要成为一种文化氛围。这实在是比“抓”几个违法的肇事土方车责任人重要得多。我们再也不能忽视这种只讲“钱”而不顾他人生命所发生的事故了。
土方车提出的问题是多方面的。我们还可以联系到其他相关方面存在的问题。比如,因为我们整体上还显得警力不足;因为我们的财力物力有限,一些路段的交通管理设施还不够齐全;因为现有法规的某些不完善,对有些肇事行为人、相关人的处罚力度不够,等等。正因为这样,市政府提出治理土方车“马路杀人”问题,需要各个方面齐抓共管,甚至要用更强硬的手腕。公众有目共睹,这些年,尤其是近一段时期以来,为了马路公共安全,各级交通警察机关不断改进和完善管理方法,推出了一系列新的监管措施,并取得了成效。但就治理“土方车”问题来说,似乎还可以采取更多的新办法,比如,加大警察巡逻次数、扩大警察巡逻范围,还可以划定一些“土方车专行道”和“禁行道”。再比如,多一些晚间通宵警察巡逻,等等。
土方车“马路杀人”成为一种现象、一种公害,这是善良的人们不愿意看到的,也是与我们所追求的和谐社会不相符合的。 (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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