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伙工地大盗作案68起 获刑20年罚金百万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09年12月21日15:30
在2004年至2008年3月四年多的时间里,男子赵某流窜于沈阳、天津两地,伙同他人疯狂盗窃、抢劫作案68起之多,总案值高达220余万元。日前,天津东丽区法院以盗窃罪、抢劫罪两罪并罚,判处赵某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135万元。
法院经审查明,2008年3月1日凌晨,赵某伙同他人窜至东丽区李明庄村,盗窃中国移动天津分公司一基站内的通讯专用蓄电池48块,价值3万元。作案过程中被人发现并报警,同案犯翟某被抓获,赵某逃跑。2009年6月1日,赵某被抓获归案。警方讯问中发现,赵某可谓劣迹斑斑,只有小学文化的他常常往返于天津、沈阳两地,选择在夜间作案,2004年至2008年3月间盗窃作案68起之多。赵某作案的主要目标是建筑工地、工厂等地,盗窃的物品主要有各种金属、电缆线等,案值高达220余万元。
2007年12月10日凌晨,赵某伙同多人驾车窜至东丽区华明镇北坨村北京送变电公司仓库,用带毒的食物毒死院内的狗,持刀对门卫夫妻进行威胁后,当场抢走仓库内存放的电缆线1479米,总计价值278550元。城市快报记者王强通讯员丽研 (来源: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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