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北京通州民防局科长受贿辩称执行领导决定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09日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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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BTV科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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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民防局工程建设管理科原科长裴志军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给国家人防工程造成千万元损失。上午,通州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在庭上,裴志军断然否认检方的指控,辩称是“领导决定自己执行”。“酒喝多了听成是借款”。上午,留着花白寸头的裴志军戴着手铐走进法庭,坐在椅子上昂着头,说得最多的就是“我有意见”。根据检方指控,2008年8月至2009年1月间,裴志军利用担任通州区民防局工程建设管理科科长,在对通州区人防工程维护、维修项目进行监督、验收的过程中,两次收受北京市都宇设备安装公司二分公司经理连某人民币共计5万元。2009年3月,裴志军将5万元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