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国内重大刑案赔偿情况
马加爵案
2004年2月13日至15日,云南大学学生马加爵用铁锤将4名同宿舍同学逐一杀害。被执行死刑后,马加爵的全部财产只有一台电脑,而且已经十分破旧,对于4名被害人家属提出的赔偿要求(其中2位家属曾分别提出了高达82万元的赔偿要求)差得太远,而马加爵的家人也表示没有能力代为赔偿。随着马家爵伏法,受害者家属的赔偿要求化为泡影。
邱兴华案
2006年7月14日深夜,陕西汉阴村民邱兴华杀死10人,后在逃亡期间又杀死一人,重伤两人。被执行枪决后,邱兴华的家庭基本上只有三间土木结构的瓦房,根本无力对为数众多的被害人家属进行赔偿。被害人熊万成被杀害后,熊妻尹行巧一直艰难地支撑着支离破碎的家,还曾一度带着不到10岁的儿子靠乞讨为生,处境悲凉。邻居说,熊万成家一直贫寒,以前主要靠务农和熊万成在铁瓦殿做事挣钱糊口,熊万成被害后,尹行巧根本无力撑起这个家。
张君案
1991年6月至2000年9月,张君单独或组织、指挥他人在重庆等地持枪持械抢劫、故意杀人、抢劫枪支弹药22次,致28人死亡,5人重伤等。2001年4月21日,张君系列抢劫杀人案一审宣判,张君等14名罪犯被依法判处死刑。50多位受害人家属曾对张君犯罪集团提出附带民事赔偿诉讼,但其时张君的财产仅2300元。无奈之下,受害者家属放弃了赔偿要求。
黄勇案
2001年9月至2003年11月,河南驻马店市平舆县的黄勇先后从网吧、游戏厅等场所,以资助上学等为名,将受害人骗到他的住处杀死。黄勇共杀害无辜青少年17人,轻伤1人。2003年12月9日,黄勇被判处死刑。鉴于黄勇几乎没有什么可供赔偿的财产,判决宣布前半个小时,17名被害学生家长放弃了对黄勇的42.6万元的民事赔偿请求。
艾绪强案
2005年9月11日,艾绪强骗乘一辆出租车,将司机杀害,然后将出租车驶入北京市王府井步行街,冲撞多名行人,致两名路人死亡,6名路人受伤。2006年5月30日,北京市二中院判处艾绪强死刑,并赔偿死者家属和伤者经济损失共102万余元。但艾绪强身无分文,两位死者家属当庭提出希望能获得国家赔偿,法官解释,犯罪行为人罪责自负,国家不能为艾绪强的个人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刘爱兵案
2009年12月12日凌晨,湖南省安化县高明乡阴山排村,34岁的刘爱兵刀枪并用、放火烧屋,夺走包括自己父亲在内的13人的生命。法律的严惩自不待言,但单就赔偿而言,恐怕又和如上几起重案一样无法落实:据说刘爱兵曾坐牢数年,然后离婚,远走他乡,颠沛流离。这次回村,他很潦倒,带回的只有仇恨和刀枪。一个身无分文的人,能拿什么来赔偿受害人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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