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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委书记童怀伟首次公开回复网友留言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1月15日19:21
  人民网北京1月15日电今天,安徽省池州市委督查室发来对人民网网友致池州市委书记童怀伟同志留言的回复。这是池州市委书记童怀伟首次公开回应人民网网友留言。有网友在《地方领导留言板》上反映邮政局没有为他们办理养老保险,池州市委童怀伟书记高度重视,批示要求对反映的问题要督查协调到位,并及时反馈结果。

  具体答复内容如下:

  【网友反映】

  尊敬的童书记:您好!在您百忙中打扰您,实在不好意思,但是作为下岗女工的我们实在无奈。我们把自己的问题反映到省邮政局,但是他们说是属地管理,应该归池州劳动局管理,所以我们只好向您反映难题。我们是1996年被池州市邮政局聘为营业员,一直在基层邮政所工作,2004年没有继续工作。期间池州市邮政局扣了我们的工资,说是为我们办理了社会保险,但实际上是没有为我们办理任何社会保险。听说城乡集体企业职工可以从开始工作之日起补齐养老保险,所以现在我们真心想池州市邮政局从1996年起补齐养老保险,好以后有个保障。真诚的希望阳光社会保险能照到我们这些下岗女工的身上。这可能也是现在社会保险政策的必须。所以我们寄希望于您书记的身上,能帮助我们解决切身利益关系。谢谢!

  回复内容:

  网民江X等在人民网留言,反映池州市邮政局没有为他们办理养老保险,请求有关单位补齐养老保险金。对此,池州市委童怀伟书记高度重视,批示要求对反映的问题要督查协调到位,结果及时反馈。据我市邮政局调查报告:江莉同志1996年被邮电局委任为基层邮电所代办员,1998年邮电分营时,池州市大多数农村邮电所的委托代办人员的代办业务划归池州市邮政局管理,根据当时的政策环境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定,邮政局与各网点的代办员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签订了《邮政业务委托代办协议书》,双方之间属于业务委托代理合同关系,而没有建立劳动关系,故邮政局没有为代办员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江莉同志反映的在其任委托代办员期间被扣工资作为缴纳社会保险费,事实情况是为了提高委托代办人员的积极性,市邮政局在委托代办员自愿的基础上为其办理的一种储蓄保险而非社会保险,即每月从个人代办费里拿出20元,市邮政局同时补贴20元一并存入专门的账户,一旦双方终止代办业务,由邮政局连本带息全额返还给个人(含邮政局补贴的20元)。其中江X网友的储蓄保险已于2002年8月份返还给其本人。

  特此回复!

  中共池州市委督查室

  2010年元月15日
责任编辑:李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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