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试点未上市公司股权交易
来源:
新华网
2010年02月04日16:36
新华网杭州2月4日电(记者黄深钢)没有红旗招展、锣鼓喧天、人山人海的开场画面,浙江在翻开自己构建地方资本市场的重要一页之时,略显低调和平静。日前,浙江省未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试点运行正式启动,娃哈哈、百诚股份等5家公司进场挂牌。
此间业界认为,作为民营经济大省,浙江除了对传统生产线进行整改之外,在资本市场亦开辟新的空间,引导民营资本有序流动。
几经周折终露头
基于近年来主板市场热力渐消的现状,1月中旬,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教授在杭州召开的创业板高峰论坛上,呼吁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尤其要重视新三板市场的建设。1月底,依托浙交所平台的未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试点揭开面纱。
“这个事情大概在2004年就开始酝酿了。”浙交所董事长颜春友回忆。颜春友时任浙江省政府上市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当时我们做的方案,有些问题绕不开公司法,需要报国务院特批,难度太大,一直没争取下来,直到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来临。”
金融危机对于浙江来说,影响是多方面的,亦促使浙江下更大的决心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我们在提出进行未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试点中,有一个很核心的观点是服务本省经济工作,不跨省,不搞证券化交易,绝不触及证监会的红线。”颜春友说。
理论上,建设新三板市场,加速未上市公司股权流通,具有许多明显好处,对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是有益的补充。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囿于地方股权交易平台自身管理水平,以及进场企业各项条件是否适合股权交易等各类因素,使得在全国范围内,以地方为单位、从事未上市公司股权交易的场外市场并未形成“百花齐放”的局面,从这个层面讲,浙江走在了前列。
严防风险强管理
记者从浙交所相关规定上查阅到,对于未上市公司想在浙交所进场挂牌交易,浙交所设定的条件并不算苛刻,只要在浙江省内注册、股东人数200人以内、成立满一年的股份公司都可以进入,没有体现出对进场企业的资产状况、所属行业等划定的界限;而对于投资人进场条件,设立更为宽松,省内外公民个人和企业法人、具有经营业务的事业法人在办理手续后,皆可进场投资。
“和证券市场最大的区别在于,交易对象是投资人所在省企业,对于投资人来说,可能很熟悉企业的资质,花1个小时就可以去参观;不是炒股,许多公司你只能在材料上看看,而不可能去实地考察。”颜春友认为,进场规则的设计,降低了投资人的风险,此外,浙交所亦参照上市公司“报批过会”的程序,需要由企业提供完善的相关材料,并由当地金融办出具意见书,方可最后进场。
浙江省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个交易平台将在实施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交易系统、统一信息平台、统一监管指导的前提下,全省联网运行,结算资金实行银行第三方存管,真正构建成全省性大平台大市场。
搭建民营资本有序流动平台
在牵头组织试点工作的浙江省金融办看来,开展这项工作最大的意义即在于为这个省新一代民营经济的成长布局。
“目前,浙江有超过1000家股份有限公司,且年新增近百家,而真正能上市的,才170多家,"二八现象"是无法避免的。”这位负责人称,为80%的股份公司提供股份可流动的地方资本市场平台,是浙江经济发展到目前阶段的必然。
而在浙交所和各地市打造的这个全省平台里,将鲜明体现产业布局的特点。颜春友称,浙交所要求各地“把自己的特色板块搞起来,不管是优质的,还是要淘汰的行业,都分类放起来。”
他表示,搞好了地方特色板块,投资者可以从中发现有上市潜质的好公司,从而加大投入,促使这个平台真正为好公司提供融资渠道;而对于地方想淘汰的产业,放在平台也说不定有别的地方的投资人看上了,要出资重组、整合,也为地方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新的平台。
此外,对于不愿子承父业的浙江民企“第二代”,也将通过这个平台,将父辈积累的传统产业的股本转化为资本,投入到适应新经济的领域中去,从而实现两代人才的顺利交替。
这一设想在民营经济大本营的温州得到了积极响应。温州市金融办主任张震宇称,“温州民资去年在山西、迪拜都吃了亏,我们想,温州5000亿元民资不能无序流动,应该由政府出面加以引导,最好能引导到政府所希望的产业转型、升级上去。”他表示,温州有8万多家民营企业,上市的还不足10家,必须依靠构建地方融资平台,帮助企业通过各种手段,实现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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