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联合国2月26日电(记者顾震球 白洁)第64届联合国大会26日以压倒性多数的表决结果通过决议,再次呼吁以色列和巴勒斯坦对有关加沙冲突中“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和国际人权法的行为进行独立、可信和符合国际标准的调查”。
第64届联合国大会当天举行全体会议,以98票赞成、7票反对和31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由阿拉伯国家提交的这一决议草案。决议要求以色列和巴勒斯坦在各自内部开展有关调查,“以确保追究责任和伸张正义”。
决议还要求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在5个月内向联合国大会报告该决议的执行情况,以便在必要时由包括安理会在内的联合国相关机构考虑采取进一步行动。
决议认为,“要在中东实现全面、公正、持久的和平与稳定,就必须公正、持久和全面地解决巴勒斯坦问题,因为它是阿以冲突的核心”。
去年11月5日,第64届联合国大会以压倒性多数的表决结果通过决议,要求以色列和巴勒斯坦在3个月内采取一切适当步骤,对各自在加沙冲突期间“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和国际人权法的行为进行独立、可信和符合国际标准的调查,以确保问责和伸张正义”。
但在今年2月5日最后期限来临之前,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在2月4日晚向联合国大会提交的一份报告中指出,目前还无法确定以色列和巴勒斯坦是否已经按照联大相关决议对加沙冲突期间各自涉嫌违反人权的行为进行了认真调查。潘基文说,根据他从巴以双方搜集到的资料显示,以色列政府已启动了相关的调查程序,但调查目前仍在进行之中。巴勒斯坦方面的调查程序今年1月25日才刚刚启动。因此,巴以双方执行该决议的情况尚无法确定。
2008年12月27日至2009年1月18日,以色列对加沙地带发动代号为“铸铅行动”的军事打击,造成大约1400名巴勒斯坦人死亡和数千人受伤,另有13名以色列人死亡。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在冲突后决定派出独立调查组,对冲突期间发生的侵犯人权和国际人道法的行为进行调查。联合国加沙冲突调查组在长达575页的调查报告中指出,有证据表明,以色列军队在2008年底至2009年初对加沙地带发动的军事打击构成战争罪,同时可能构成反人类罪。报告同时认为,巴勒斯坦武装组织向以南部地区发射火箭弹的行为也构成战争罪,并可能构成反人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