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广播网记者:第二个问题我想问一下张平主任和周行长,因为我对你们两位比较熟悉。关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问题,国家今年是不是会有一些措施改善地方政府债务的问题?怎么改变地方财政靠卖地的尴尬局面?对于2010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借贷问题,央行有没有什么样的考虑如何防止呆坏账风险?谢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张平:关于融资平台的问题,我谈一些情况。各地发展的积极性、建设的积极性、投入的积极性都比较高。这是一个客观的事实。实际上这也是我们的一大优势。正是有了大家的共同努力,所以我们才能够发展得比较快。因为投入的需要,各个地方就需要资金,而现在各个地方的投入能力又受到一定的制约,因此,一些地方就建立了融资的平台。特别是在去年,扩大内需、扩大固定资产投资的过程中,融资平台的融资规模出现了比较快、比较高的增长,如果不能够正确地处理的话,就会带来潜在的财政风险或者说金融的风险。
对于这个问题,中央政府已经给予了高度重视。现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正在牵头对这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从发改委的角度来说,我想我们要采取三个方面的措施,来正确地处理好融资平台的问题。
第一,保持合理的投资规模,合理地安排政府的投资。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已经明确地提出,要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要控制新开工的项目,要把政府投资的重点放在在建的项目、续建的项目、收尾的项目,也就是说,保持投资的合理规模,而不要超出自己的承受能力,盲目地扩大投资。这样就可以减轻地方投资的压力,或者说筹措资金的压力,以减少融资平台的融资规模。
第二,要规范融资的行为,要坚持量力而行。根据各个地方自身的经济发展状况,以及财政收入的状况,来合理确定自己的融资规模,不要无限的扩大,不要盲目地追求融资,要进一步进行规范管理,财政部正在牵头研究具体的措施。
第三,要加强监管。要严格地按照中央的财税政策、金融政策、产业政策、投资政策确定各个地方可能产生的投资的需要,以及对资金需求。财税政策、金融政策提出了一些限制,譬如说对“两高一资”的一些产能,对于一些已经过剩的产能,就应该严格地控制它的融资。对于一些新开的项目,要进行严格的审查。通过加强监管,控制它的融资规模,这样以消除潜在的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
周小川:这次地方融资平台的融资规模比较大,在一定程度上也和我们国家城镇化的进程有关,也就是说有一部分地方融资平台的融资是用于了城市基础设施、城市公用设施、住房和环境等方面。当然,融资平台也是复杂的,一部分融资平台的融资是有明确的偿还能力的,不值得太大担忧。但也有一部分值得大家关注,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土地为抵押的借款,大家要注意,凡涉及到土地的价值相对比较复杂,因为在土地价值的上升阶段,有可能会出现高估,而未来当土地的价值下降的话,就可能使得对贷款的判断出现差别。另外一类就是由城市政府进行综合还款的,也就是说项目本身不具备充分的还款能力,主要依靠综合效益来还款的,这里面蕴含着城市政府以及财政性的风险。
对于金融机构来讲,我们主要强调他们的决策程序和风险防范。首先,要从各种参数和监管的角度使他们能够对于贷款项目的评判、风险权重的安排、土地价值的评估等等方面做到合规,而且要审慎,就是要保守一点。
另外,凡是出现了不良资产,都必须严格地按照现行的会计准则,按照现行的贷款分类标准来进行资产负债表的处理,也就是说,该减记的就要减记,该核销的就要核销。因此,新的制度就是要使任何做错事的金融机构都会损失自己的盈利能力,甚至损失它的资本,直至要收缩。这种约束机制经过若干年的金融改革已经建立起来了。
此外,刚才张平主任也提到,要在标准方面,对于金融机构从事这一类贷款大概有哪几个比例关系要进一步加以明确,超过这个比例,风险过大的要想办法减下来。通过这些措施,争取把地方融资平台的融资行为和金融机构支持他们的行为控制在一个合理的可承受的范围之内。谢谢。
谢旭人:刚才那位记者提到关于加强地方融资平台管理的问题张平主任和小川行长也都做了回答。我这里再稍微补充一下。近些年来,地方政府围绕促进经济建设以及一些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建设,分别建了一些诸如公路建设公司、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等,我们习惯把它称之为地方融资平台。通过这些公司向银行融资,也有发行企业债的情况。通过这个渠道融资,地方政府筹集了不少资金,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在市政建设、公路建设以及住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近年来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是融资平台融资规模扩张太快,再一个就是在管理上还存在一些不尽规范的地方。所以,下一步怎么进一步加强对地方融资平台的管理也是非常重要的。刚才张平同时也讲到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开展这方面的调查研究,准备进一步提出加强管理的措施。总体来看,一个是如张平主任所说的,在固定资产投资这方面更好地体现量力而行、优化结构、保持适度规模的要求。从财政管理的角度来说,就要通过综合分析地方的财力状况、承受能力,加以规范和控制。第二,对于目前的融资平台的融资状况进一步清理、核实,区分不同情况,分别加以处理。这里面的情况也是比较复杂的,融资平台融资当中有一些是企业行为,也有一些是当地政府提供了各种形式的担保或者是协议书、抵押,这实际上就成为地方政府的或有债务了,当然这不是直接债,但也可能会引发财政金融风险的问题。所以要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清理、核实,区别对待,进行妥善处理。
第三,加强对地方政府性债包括融资平台规范管理,这就包括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建立地方财政的偿债机制,还有就是根据财力状况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经过清理以后,应该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规范地运行。
第四,加强金融机构对平台公司发放贷款的管理,加强资本约束,控制集中度,对贷款对象要严格进行审核,做到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提高贷款的质量,切实防范风险。总之,通过综合治理,加强地方政府债务和融资平台公司的管理。
我顺便把地方关于土地出让的情况给大家简单汇报一下,现在地方国有土地有偿出让收入已经全部纳入了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今年我们向全国人大报告的预算里面,也包 括了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在地方的基金预算收入当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大头,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大体是14239亿元,这就纳入到基金预算收入管理。根据国家的一系列政策规定,收入多数都是专款专用的,它与公共财政预算是分开的,就是当地不能拿这个土地出让收入搞一般性的开支,去年,地方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大体上有这样几个方面:第一,用于征地拆迁、补偿以及补贴被征地农民的支出,去年是支出了5180亿元,这个数量也相当大。第二,用于土地开发支出1430亿元。第三,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433亿元。第四,用于城市建设支出3341亿元。第五,用于土地整理以及耕地开发支出478亿元。第六,用于廉租住房建设以及一些改制国有企业土地收入用于职工安置等支出,加起来是1378亿元。大体地方政府国有土地出让收支是这么一个情况。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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