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11日电(记者王喆)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广大农民纷纷进城务工就业,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日益凸显。我国现行的经费管理体制和户籍制度与人口流动需求不相适应,阻碍了部分农民工子女享受义务教育的权益。全国政协委员徐振寰呼吁,按照“公平对待,一视同仁”的原则,切实保障农民工子女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徐振寰介绍,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及教育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各地重视解决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不断挖掘公办学校的办学潜力,积极扶持并提升以农民工子女为主的民办学校和定点学校的办学条件和质量,不断扩大免费义务教育覆盖范围,让农民工子女有条件地享受当地居民的同等待遇,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权益。但农民工子女教育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徐振寰强调,农民工问题事关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保障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不仅是关系到全国上亿农民工的切身利益、事关上千万农民工子女未来发展的现实问题,也是涉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社会公平,提高国民素质,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问题。为此,徐振寰代表全国总工会提出建议:
一、各级政府应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中关于农民工子女由“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的规定,按照“公平对待,一视同仁”的原则,尊重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消除对农民进城务工的歧视性规定和体制性障碍,使他们的子女和城市职工享有同等的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二、建立农民工子女教育的经费保障机制。对农民工子女较多的地区实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划拨相应的教育经费,减轻流入地过重的财政负担。流入地政府要把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列入教育经费预算,切实增加教育投入。
三、建立健全以公办学校为主体,民办学校为补充的农民工子女教育网络。加强接收农民工子女公办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挖掘现有公办学校潜力,增加公办学校学位,逐步提高农民工子女接受公办义务教育的比例。
四、完善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服务机制。严格执行“一费制”标准,禁止对农民工子女乱收费。采取“减、免、捐”等措施,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和帮助贫困农民工子女完成学业。
2010两会发布台
2010两会热点关注
两会高清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