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职工股持有人既享受了改革成果圆了百万梦,又承担了市场风险和政策风险,财富大缩水。要说清楚其幸运或不幸运,倒也很难。 |
锁定三年成就百万梦 缴税四成激怒平安员工
晨报记者 郭文珺
3月1日,伴随着中国平安8.6亿股职工股解禁,1.9万平安员工瞬间坐拥百万财富。然而百万富翁们的快乐仅持续了短短半个月,一纸税单让他们的财富几乎缩水一半,人均40%的税负令他们难以理解和接受。他们为维权而质疑、抗议公司关于解禁股流通的方案。此举在网上被成为“富人的维权”。
上海天一律师事务所杨邹华律师认为,按平安目前的员工股持股方案,平安员工很难实现将股票转到员工个人名下。由于平安员工股的发售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进行的,因此如今股票兑现要缴纳相应的税费,也在情理之中。目前,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相互协商,员工和公司之间相互体谅,寻找一个平衡点,妥善解决分歧。
员工要求股权转到个人名下
中国平安造就的1.9万百万富翁员工还未来得及品尝股市掉下的“馅饼”,却被高税负压得有些气喘吁吁。日前,来自上海、湖南、杭州等地的60多名员工到深圳平安总部讨个说法,抗议对日前公布的解禁股流通方案。
上世纪90年代,平安集团在全国率先推出“员工投资集合计划”,通过平安职工合股基金持有平安“原始股”。后来,为了满足上市规定,平安“员工投资集合计划”通过新豪时公司、景傲实业两公司以法人持股的形式,间接持有中国平安A股7.2亿股份。按照2007年中国平安上市时的规定,两公司拥有的平安股份在上市后必须锁定3年。
今年3月,中国平安迎来了员工股解禁的日子,但伴随着“平安员工投资集合相关公司所持中国平安A股解禁流通”的方案公布,减持所带来的高税负令持股员工感到意外,约40%的税负让一个个百万富翁财富损失近半,这引发了大家的不满。
在此次集会中,平安员工持股人希望将新豪时持有的股票确权过户到自然人名下,以避免过高税赋;对中国平安通过3家法人机构将出售股票期限擅自锁定为三年,由此造成持股人巨大损失,要求予以赔偿。
纳税40%以上是否合理
根据今年2月22日,平安员工投资权益持有人代表大会决议通过的“平安员工投资集合相关公司所持中国平安A股解禁流通”的方案,新豪时公司、景傲实业两员工持股平台公司将在5年内以在二级市场公开出售和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减持,并且每年减持本公司的股份将分别不超过其2010年2月28日各自所持股票的30%。
依照国家现行有关税法规定,新豪时和景傲实业须按照国家法规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两公司在获得减持收益后,将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现行法规和政策,深圳企业所得税税率2010年为22%,2011年为24%,2012年以后为25%;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综合上述税收,解禁后持股员工至少要承担42%的税负,人均200万元的收益将打6折。
面对如此高的税负,有部分平安员工认为是公司对其股权锁定3年导致的。在3年的锁定期内,国家对企业所得税进行了税制改革,导致税负加重,这部分损失不应当由员工承担。
对此,新豪时公司投资有限公司新闻发言人表示,3年锁定并非新豪时公司擅自做主。当年中国平安上市时,国家规定个人不得作为保险公司的股东,所以将员工受益所有权计划设计为法人持股。正是因为法人持股的性质,平安员工投资集合相关公司所持的平安股份才得以一起上市。同时,由于中国平安股权结构较为分散,无实际控制人,由此新豪时公司和景傲实业这两家员工投资集合相关公司被比照为“实际控制人”,按照监管规定和上市规则要求,所持有的平安集团股份被锁定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