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命建筑拷问监管专业性
舒圣祥
众所周知,站在公众的角度,建筑短命所关涉的核心问题,倒不在于相对高端的环境破坏与绿色建筑问题,而是关乎私人财产保护与财政资金浪费的规划科学性问题,以及直接与生命安全挂钩的建筑质量问题。因为建筑之所以短命,说到底不外乎两个主要原因,要么是城市规划朝令夕改,要么是建筑质量“实质不合格”——这些不合格的建筑,在有关程序形式上几乎总是合格的。
网上曾经流传一个笑话:推倒一座房子,又重新建起一座房子,轻松两下就创造了双倍的GDP。事实上,尽管我们不好直接论断规划朝令夕改是否有GDP方面的追求,但此类现实案例实在太为普遍了:一个小区才刚建好,要修一个高架,崭新的房子就给拆了;小学才刚刚翻新,因为划入了新规划的CBD范围,拆除于是成了唯一的命运;开发商要土地,明明才一二十年的房子,立马就成了危旧房;因为要修一个星级酒店,十来年的大楼就被“成功爆破”……
正是因为城市规划缺乏真正的科学性与严肃性,有关部门无需对短命建筑负责,公民对个人房产享有的神圣财产权,以及纳税人对短命建筑的出资贡献,于是都成为可以忽略不计的牺牲品,对私人财产权的肆意侵犯以及对财政资金的浪费成了家常便饭。所以说,短命建筑的背后,首先是对政府规划部门有意或无意的不专业不科学的痛斥。
除此之外,以2009年不断出现的“楼歪歪”、“楼脆脆”等安全事件为典型代表的建筑质量安全事件,更是直指有关部门对建筑质量监管的形式化和低质化。这些年来,在建桥梁突然垮塌、用浆糊修补建筑裂缝、用生活垃圾充当建筑填充物、用毛竹代替钢筋……各种豆腐渣工程可谓层出不穷,“检验合格”的建筑物仿佛也只有等到事故出现,才能曝光偷工减料、设计缺陷等建筑质量问题。
无论是城市规划朝令夕改,还是质量监管失却作用,短命建筑都与政府监管部门的消极作为或者作为不力紧密相关。如果要想将目前30年的建筑平均寿命延长至百年,那么政府监管部门的专业性和有效性,首先必须得翻上三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