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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编造信息 未成年人为陌生人贷款担保

来源:大河网
2010年04月13日11:12
  为了让公司对自己的个人信用放心,小岳4月7日在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进行个人信用查询,不料却发现2007年8月17日小岳作为担保人为陈清芳贷了3万块钱,至今未还,而小岳并不认识陈清芳这个人。通过对陈清芳的查询,发现其身份证号和姓名不相符。“被担保”时小岳未满18岁,还在河南财经学院就读。

  4月9日,小岳来到了贷款的发放单位——信阳市息县临河乡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称担保人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记者找到了信用社的副主任张法涛,通过询问得知,张法涛与贷款人很熟悉。面对小岳的疑问,张法涛这样解释:信用社为了完成上级任务,随机操作无心插柳把小岳操作成了贷款担保人,类似小岳这样莫名其妙成为担保人的还不在少数。

  随后记者联系了信用社的上级单位——息县农村信用联社,4月10日,办公室负责人回复记者已经连夜解决了小岳的问题。这位负责人还表示,经过他们了解,出现小岳这样的情况主要是贷款人的过错,而与信用社无关。记者提出查看当初贷款发放手续核实贷款人陈清芳的身份,并对这次贷款的发放人张法涛进行采访,但最终都被对方以各种理由拒绝。

  在信用社发放贷款的过程中,究竟是否存在内外勾结、违规放贷,小岳这种“被担保”的现象仅仅是个例还是普遍存在?种种疑问也许只有监管部门介入调查才能水落石出。
责任编辑:news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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