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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贪官“集体落马”警示了什么?(图)

来源:沈阳日报
2010年04月24日09:28

  近段时间以来,重庆江北区绿化工程处曝出腐败窝案,一串掌管照明、绿化等看似“不起眼”项目的市政官员“集体落马”。小小的路灯、绿树等市政设施,单笔投入往往在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之间,这和涉案金额动辄上千万元的“土地规划腐败”虽不能相比,然而这些容易让人忽视的领域滋生的腐败行为却同样触目惊心、发人深省。

  “绿化贪官”“灯泡局长”

  凭采购和发包工程敛财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取的资料看,“市政贪官”们的“病例”基本相同,都在市政建设领域内分管着“一亩三分地”,都凭采购和发包工程的权力非法敛财;“绰号”各异,有“绿化贪官”,主要受贿对象是园艺场、园林公司、劳务公司;有“灯泡局长”,专“吃”灯饰企业;“土建贪官”“装饰贪官”,敛财之手主要伸向工程和装饰公司。

  重庆江北区绿化工程处原主任陈亮先后5次在宾馆、茶楼等地收下某园艺场送上的27万元现金;原副主任罗开静在自家楼下车库等处笑纳了多家园林公司、劳务公司所送的现金65万元;重庆南岸区路灯管理所原所长龚正勇多次收取某灯饰企业的贿赂12万元。

  “灯泡局长”也未幸免。重庆城市照明管理局原局长冉崇华在灯具购销、发包工程、划拨工程款等事项中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288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市政工程成“悬赏”

  公开竞标变“暗战”

  在利益驱动下,一些商家和“市政贪官”结为“互利互惠”的“伙伴关系”,招投标成为幌子,拿项目要凭金钱和裙带关系。

  陈亮、罗开静等“大笔一挥”,先后“赏”给行贿商家数十个项目,总金额近千万元。如重庆巴南区一家园艺场靠着不断行贿,屡败竞争对手,获得了重庆金源路、嘉华大桥、朝天门大桥、金渝大道、建新西路、鸿恩路等绿化工程的苗木供应合同。这家园艺场在江北区绿化工程处承接工程达10年之久,堪称端上了“市政铁饭碗”。

  除金钱贿赂外,亲朋裙带关系也成双方勾结的纽带。有的“市政贪官”身旁聚拢着大群吃“市政饭”的亲朋好友。陈亮当上江北区绿化工程处“一把手”后,亲戚朋友纷纷来投,将其视为“摇钱树”,有的火速成立和市政项目有关的公司,有的立即改行做绿化工程,在陈亮手下承接业务,形成“一人管市政,全家吃市政”的怪象。

  外部监督梗阻

  促使腐败滋生

  一些办案人员、法律专家表示,接二连三的“绿化贪官”“灯泡贪官”显示,腐败无死角。目前各地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市政投入不断增加,过去市政部门中的“绿化处”等“清水衙门”已渐成商家眼中的“财神爷”,使“潜规则”有了可乘之机。

  一些干部受到的监督不足也使“潜规则”蔓延。纪检机关发现,有的干部把索贿看成理所应当,不收钱反而是咄咄怪事。此外,不少“市政贪官”都是本部门主要领导和骨干成员。他们在内则上下联手,结成利益共同体,使内部监督机制失效;在外则与承接工程的商家结成“伙伴关系”,导致外部监督梗阻,都促使腐败滋生。(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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