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楼市新政细则尚未明确 引发楼市“拉锯战”
来源:
北方网
2010年05月06日08:58
面对“新国十条”,北京市政府于4月30日出台了首个地方细则,要求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同一购房家庭只能新购买一套商品房等。
早在4月27日,深圳市政府就召开内部会议,将新政细则基本敲定,传递出“比中央更为严格”的信号。然而,目前天津依然未传出落实楼市新政的风声,买卖双方都在猜测中持观望态度。卖方不降价,买房不出手,一场楼市“拉锯战”正在上演。
新楼盘“死扛”不降价
“五一”期间,开发商“死扛”不降价让购房者印象深刻。小长假之后,开发商在价格方面依旧不让步,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都没有明显变化。“我们的房子位于市中心,属稀缺性资源,无论怎样调控价格也不会降。”昨日,记者在老城厢、南京路等地的多家售楼处得到的答案基本相同。在河西区中环线某楼盘,工作人员坚称新盘项目要到5月中下旬才开盘,预计均价在16000元至17000元之间,与新政出台前的预计开盘价无异。
随后,记者又来到河北区、河东区附近的几个楼盘销售处,均被工作人员告知没有特别优惠。即使有个别项目推出几套特价房,优惠幅度也很小。河北区某楼盘销售负责人坦言,在楼市调控的敏感期大幅降价,不仅会助长购房者的观望情绪,还可能引发退房潮。“经历了去年的火爆局面,目前开发商大多不差钱。在楼市走势尚不明确的前提下,还是不要盲目降价。”
二手房主不愿“贱卖”
昨日,记者在天津和平区某二手房中介公司了解到,多数房主并没有因为新政频频出台而加大降价幅度,目前的让利空间保持在5万元之内。昨日,记者以购房人的身份联系到和平区某二手房卖家,咨询一套位于惠民里、总价128万元的房源情况时。该房主表示:“我现在坚持这个价格,绝对不会再降了。说实话,目前正处于新政刚出台的混乱期,我都不太想卖这套房子了,觉得再过一两个月,房价肯定还会涨。”
负责接待的中介经纪人表示:“现在不论是购房者还是二手房主都在观望,我们尽量满足双方要求,帮他们协调房价。”当记者问及近期卖房人能给出多大的降价幅度时,该经纪人表示:“天津的二手房源有限,买房人多数是刚性需求者,降价空间很小。特别是市中心房源,周边配套、户型房龄都比较受购房者欢迎。”记者昨日从天津多家二手房中介公司了解到,尽管新政出台后二手房市场成交量骤减,但大部分房主并未大幅调低价格,总体降幅较小。一位经纪人表示:“大部分业主没有下调挂牌价,还是保持观望态度,现在店里成交价基本恢复到年初的水平。”
一线城市房价有望下跌三成
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刘玉录表示,目前开发商普遍认为天津细则会比北京宽松,还不想贸然定价。已开盘的开发商出于对退房退定的担忧,也在坚持。二手房方面,定价决策相对分散,但总体上也会与新房市场的趋势相适应。“此次中央表达了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决心,地方政府如果托高房价也会被问责,看涨房价只是开发商和部分卖房人的一厢情愿。”刘玉录表示,“建议自住需求和投资需求的购房人最好观察一段时间,等一个月或许就能省下十万八万。”
中投证券指出,2009年中期开始国内房地产市场复苏,这得益于低房价,低按揭贷款利率与通胀预期出现,而较长时间低利率与近期通胀预期强化导致地产泡沫出现,一线城市租售比低于2%,大幅提高按揭贷款成本与降低居民通胀预期成为有效的政策选择。“新国十条”中政府直接或间接提高了按揭贷款成本,而且严厉打击投资与投机购房需求;央行有效控制信贷规模以降低通胀预期。“预计一线城市房价将下跌30%,全国商品房成交量下降20%,房地产开发投资降至10%以下,但地产投资降至个位数增长将发生在2011年。”
楼市聚焦
新政不是退房理由
-首付利率提高引发定金纠纷-近期买房客户违约增至七成
近日,记者了解到,新楼市调控政策的出台对于“临界点”签订的合约造成了一定影响。由于“二套房”和“三套房”的购房者被要求提高首付和利率,楼市走势也不明朗,很多人想到退房,然而开发商、二手房主并不愿意退还定金。对此,律师认为新政不属于不可抗力,不能成为解除合同的理由;业内人士建议购房者少付定金、谨慎签约。
案例退房者要付三倍赔偿
家住天津塘沽区的江西人小王在一家大型保险公司做业务员,今年3月底她看中了塘沽区鸿正家园一套100.59平方米的二手房,总价138万元。小王和房东最终商定的总房价为135万元,当天便交付房主3万元定金。因为当时房价上涨很快,小王担心房主“坐地起价”,便和房主在合同中约定:如果买卖双方中一方违约,需要赔付另一方3倍定金作为赔偿。
天津楼市新政出台后,小王因为房子的问题天天吃不下,睡不着。她觉得房价肯定会下跌,自己“冲动”买房的成本太高了,于是联系房主打算协商退定。令小王没想到的是,房主的态度非常强硬,坚决要求小王赔付3倍定金,也就是9万元。负责此交易的中介经纪人表示:“双方至今都没有达成共识,还在闹着呢。”
数据违约比例暴增一倍多
目前,退定现象在天津已悄悄蔓延。中原地产(天津)三级市场部区域总监朱庆江表示,从近期的成交数据来看,违约比例已达5%左右,而之前最该也就是2%。业内人士表示,2009年以来,在二手房市场的违约中,90%都为房主认为售价过低而违约。而在今年4月15日以后,买房客户违约现象明显增加,在违约案例中占到70%,其中八成人给出的理由是银行首付门槛提高,无力筹措资金。
天津河北区某楼盘开发商预测,退定现象不仅存在于二手房交易中,很多开发商销售的新房面临“退房潮”,预计在本月将达到顶峰。届时,市场上可能出现因为购房者难筹措首付款,看跌后期楼市而引发的“违约潮”。
提醒新政不属于不可抗力
据了解,很多违约纠纷中,违约方都以新政属于不可抗力为由,拒绝承担违约责任。为此,记者咨询了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天津分所的马晖律师。他认为,根据相关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而政策变化并非完全没有预见性,不属于不可抗力。虽然政策出现调整,但买房人依然具备买房资格,依然能够贷款,只是首付和利率增加。此外,调整导致各方对未来房价产生下降的预期,同样不能归结为不可抗力,不能成为解除合同的理由。业内人士提醒购房人,最近签约时要谨慎,利用合同中不可抗力违约在法律上不能成立。 (来源:每日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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