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民生考量
来源:
解放军报
2010年05月11日06:23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透露,将有20个省份计划在年内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年初以来,江苏省在全国率先确定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一季度以来,除江苏省外,还有山西、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天津等省市也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
关键词:标准上调
今年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由2007年的5个档调整为4个档,分别为900元、800元、700元、600元。经过这次调整后,最低工资标准最多的增加220元,最少的也增加120元。4月1日,浙江省开始对全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其中最高档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100元。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公布,自4月1日起,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从960元上调为11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8元调整为9元。
针对各地纷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北京大学国民经济核算与经济增长研究中心副主任蔡志洲认为,目前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计划对个人、对国家、对企业都有好处,值得肯定。“对个人,可以提高最低收入者的可支配收入,从而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蔡志洲表示,此举的另一大意义在于调整产业结构,“企业发放工资增加了,生产成本就会增加,这就逼迫企业必须向更有技术含量的领域转型。”
关键词:公平正义
近日,广东省宣布,调高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并相应提高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超过21.1%,为历年最高。
对此不少经济专家分析认为,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不是指全社会工资水平整体的提高,针对的只是一部分低收入群体。这部分人由于技能不足等原因,在市场上的谈判处于劣势,利用最低工资标准保护他们的利益,牺牲一点市场“效率”换来社会的“公平”是值得肯定的。
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较之其他再分配方式,初次分配无疑是实现收入分配公平的关键。尤其在大多数劳动者的收入来自劳动收入的情况下,增加劳动报酬就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优化分配
据悉,年内还有20个省份将计划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桂生表示,目前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测算工作已经完成,预计在7月份,该标准将在现行的每月800元的基础上上调11%。重庆市有关负责人称,今年将完善公务员工资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推进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并提前做好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准备工作。
从一定程度上讲,工资水平直接关系到普通劳动者的幸福指数。据统计,2008年全国城镇私营企业职工月均工资仅为1423元,在包括房价在内的各类消费品价格快速增长的背景下,倘若工资水平没有合理上涨,无疑将让他们背负更多的压力。
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表示,作为扩大内需的重要抓手,发改委正在抓紧研究调整和优化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思路,切实增强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消费能力。
(本报北京5月1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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