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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公积金提取时限放宽至一年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5月25日16:21
  5月24日,记者从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提高管理效能,提升服务水平,该中心推出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不再要求出具银行借据等六项便民举措。这些措施进一步简化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方便了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据了解,这六项便民举措是:50周岁以上缴存公积金的男职工或45周岁以上女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二年以上未再就业,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出具家庭收入证明;单位已经办理账户封存手续的离休、退休人员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提供单位介绍信;还清商业银行贷款或者住房公积金贷款后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提取时间限制从一个月之内放宽至一年之内;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不再要求出具银行借据;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托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要求提供低保发放存折;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建房的,可通过提供房改办或发改委的批复文件以确认其经济适用住房性质。

  另外,公积金在线查询系统正式开通!由于建立公积金时有些单位提供的是15位身份证号码,请在输入身份证时15位和18位的号码都要试一下。默认密码:111111。兰州公积金在线查询系统在兰州住房公积金网站开通。网址:http//www.lzgjj.com 。 (来源: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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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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