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浙江立法保护未成年人 轻微犯罪不留案底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03日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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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方卫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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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卫视 《看东方》】为了保证和促进未成年人的成长发展,从6月1日开始施行的《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首次明确规定,对违法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可试行违法和轻罪记录消灭制度,“不留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