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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非法征占3万余亩土地 县委书记被撤职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2010年06月08日05:53

  非法征占3万多亩地 清新县委书记被撤职

  清远市委市政府处分11责任人,市政府向省政府作深刻检查

  新快报记者 黎秋玲

  昨日,广东省政府官方网站挂出《关于清新县云龙云来产业基地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情况的通报》,称已对涉案11名责任人予以处分,其中包括清新县委书记、县长和清远市政府市长助理贝冰等。清远市政府已就此案向省政府作深刻检查。

  县委县政府纵容违法

  通报内容显示,2007年4月,清新县委、县政府同意在禾云、龙颈、飞来峡三个镇设立云龙、云来两个产业基地,并确定由镇政府与私人企业进行合作开发。2007年5月,清新县委、县政府在明知云龙、云来产业基地未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要求禾云、龙颈、飞来峡三个镇政府尽快征地,并授权合作企业非法出让土地。

  2010年2月,省政府发现此案后,立即责成清远市迅速采取坚决措施,对云龙、云来产业基地违法违规用地立即停止推土、立即停止建设、立即复耕复绿、立即恢复被违法占用的基本农田,并派出省调查组展开调查。

  共非法征地22928亩

  现查明,云龙、云来产业基地共涉及非法征地22928亩,非法占地8973亩,非法出让土地5836亩,损毁基本农田1185亩。

  在这起土地违法案件中,清新县委、县政府放任甚至纵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云龙、云来产业基地大量土地被非法占用,大面积基本农田被损毁;禾云、龙颈、飞来峡镇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以镇政府名义非法大规模征地;县和相关镇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对违法用地行为制止不力,禾云、龙颈镇国土所故意隐瞒违法事实,县国土资源局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非法征地、占地行为,没有实事求是报告和严肃查处,以致违法征地用地问题更加严重。

  相关企业被罚款931万

  省委、省政府责成清远市委、市政府依法依纪对违法用地行为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目前,已对涉案的11名责任人予以处分。

  另外,对相关企业非法占地行为,清远市已立案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占用土地上所建建筑物和构筑物,共计48万平方米,并处罚款931万元。

  处分名单(部分)

  1清新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欧国伟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依法罢免其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按副处级干部另行安排工作;

  2清远市政府市长助理贝冰(原清新县委书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3清新县委副书记、县长郑小燕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4清新县委常委何霖生(原副县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清新县副县长林明晓

  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6清新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新祺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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