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根据“莫须有”法律拘留两人
刘小冰:当事人应寻求国家赔偿
核心提示
《法治周末》报道,54岁的陈会林和53岁的武保明两位老人,2007年被山西省清徐县人民法院连续两次拘留。拘留依据,竟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一部根本不存在的法律。
两位老人始终认为,他们之所以被拘,是因为几次去清徐县人民法院徐沟法庭,都看到本该升起的国旗斜掉在地上无人管。三次提醒法庭相关工作人员之后,国旗不仅没有被升起,还给自己引来了祸端。
武保明是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人防办副主任,多年的老党员。武保明向记者陈述,2007年夏天,他的一位远房亲戚出了工伤事故,四个手指均被斩断。武保明曾经做过审计工作,工作中经常遇到法律问题,所以这位远房亲戚委托他和陈会林一起代理向工厂索赔的案件。由于对仲裁的结果不满意,案件起诉到法院。
2007年8月2日,陈会林和武保明到清徐县人民法院徐沟法庭办事,无意中看到院里本应依法升起的国旗不仅没有被升起来,甚至还有一半在地上拖着。见到此景,他俩曾三次向法庭指出,但是并没有引起法庭的重视。“8月8日开庭的时候,法官跟我们很不耐烦地说:国旗的事与本案无关。”陈会林对记者说。看到提醒法庭无果,他们拨打了太原市市长热线。之后,2007年8月15日,太原当地一家媒体将此事曝光。
2007年9月26日,武保明、陈会林来到清徐县人民法院,找到院长王利生询问案件的处理情况,王利生说有一些事情我们可以找副院长刘志家,“我们在办公室又谈到国旗的事,刘志家还是说国旗的事与我们无关”。后来,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没想到,2007年9月26日至10月25日,清徐县人民法院将武、陈两人连续两次司法拘留,共计30天。更荒唐的是,清徐县人民法院的司法拘留决定书上的拘留依据,竟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一部根本不存在的法律。
6月28日,坐在《法治周末》记者对面,武保明说:“之所以被连续拘了两次,是因为第一个15天拘留之后,陈会林身上的伤没好。”
6月29日,《法治周末》记者来到清徐县人民法院徐沟法庭,看到国旗高高地飘扬着。记者询问国旗拖地一事,一位姚姓法官只说,旗杆上的绳子曾经在一次雨后被风刮断,“只有几个小时没有升起来”。
对话
就相关话题,快报记者与著名学者刘小冰进行了一番对话。他表示,在这一事件中,仿佛看到了世界杯上“错判的裁判”影子。
看到了“错判的裁判”影子
现代快报:这一事件中,被法院拘留的当事人,都把原因指为当初向法院方面提醒“国旗斜掉在地上无人管”的问题。
刘小冰:一个国家的老百姓对国家的尊重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对其价值的尊重;另一方面是对其标志的尊重,一个国家有许多标志,比如说国旗、国歌、国都等。在本事件中,两位老人对国旗的尊重,恰恰是在尽一个公民的法律义务,处于这样一个道德高度的老人,受到这样一种待遇,而这种待遇又是法院给的,那么这两位老人的道德高度就衬托出这家法院在道德层面和法律层面上的低水平。我既为两位老人得到的待遇而遗憾和愤慨,也为这家法院做出的这种行为感到可耻。
现代快报:“国旗斜掉在地上无人管”,出现这种问题应该怎么追究责任呢?
刘小冰:在国旗这个问题上,很多国家都有相应的责任追究方式,我国也有国旗法,先不去管国旗法执行得怎么样,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对一面国旗的不尊重,就是对这个国家的不尊重。国家的民众都有对国旗尊重和保护的义务。
现代快报:据报道,陈会林、武保明在和法院领导发生肢体冲突后,被法院拘留。拘留依据的竟然是子虚乌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
刘小冰:发生了肢体冲突,法院能不能更宽容一点,自己作一番反思?从法律层面上讲,拘留的理由是不成立的,该法院拘留老人的行为是不可饶恕的。该法院拘留这两位老人,无论是从实体上还是从程序上讲都是于法无据的。世界杯上,出现了两起典型的错判事件,在该法院那里,我仿佛看到了那两个裁判的影子。从目前的司法制度来讲,从法官法和监督法来讲,人大和相应的机关都有这个力量去纠正这种问题。
违法用权很荒谬
现代快报:发生了这样荒唐的事情,暴露了该法院相关人员什么样的心态呢?
刘小冰:这反映了我们的法院仍然没有摆脱行政化的倾向,仍然是把自身看成是管理老百姓的一个机关。如果是把自己看成是代表公平正义的,我们的法官有很高的道德和法律素养,我相信绝对不会做出这种事情。它是把老百姓提意见看成是对其管理权威的挑战,有点恼羞成怒的感觉。
现代快报:有人认为,该法院是在滥用职权。
刘小冰:这当然是滥用职权了,而且是违法用权。这是很荒谬的做法。虽然我们应该尊重和肯定法院的权威,尊重和肯定它在各种纠纷里面所承担的责任、所起到的作用,但是我们也应看到,我们尊重这个法院,是因为它在双方的纠纷或矛盾里面应该处于一个中立的地位,假如它自己成为一方当事人的时候,我们完全有理由去谴责该法院在这件事情上的所作所为。
现代快报:被连拘两次的武保明和陈会林出了监所,就开始走上“讨说法”之路。在相关部门的督促和批示下,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成调查组,调查报告有说明:“陈会林、武保明哄闹清徐县人民法院长达30分钟”。
刘小冰:这是有点护短。这两位老人不仅仅需要向人大、媒体寻求救济,也应该寻求法律救济,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要求寻求国家赔偿,毕竟你法院把人关错了。快报记者 刘方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