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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越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举行

来源:外交部网站
2010年07月06日21:25
  2010年7月1日,中国-越南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举行,中方主席、中国国务委员戴秉国和越方主席、越南副总理兼外长范家谦主持会议。

  戴秉国表示,今年是中越建交60周年和中越友好年,两国关系处于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时期。两国关系60年的历史充分证明,发展中越友好符合两国根本利益,造福两国人民,有利于各自的发展与稳定,有利于地区的和平与繁荣。他说,自去年中越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来,两国各领域务实合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一是政治交往持续加强;二是互利合作富有成效;三是人文交流日趋活跃;四是边界领土问题的解决续有进展;五是双方就重大事件的相互支持和配合更加紧密。戴秉国强调,着眼中越关系未来发展,双方要始终着眼大局,立足长远,坚持中越睦邻友好;要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实现共同发展繁荣;要相互信任、相互理解,通过友好协商妥善处理存在的问题。中方愿与越方一道,从战略高度牢牢把握两国关系发展方向,用好中越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这一平台,统筹推进各领域合作,推动中越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不断向前发展。

  范家谦表示,不断加强越中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是越南党和政府的坚定立场,也是越南对外关系中的首要任务。越方铭记中方长期以来对越南革命和建设提供的支持和帮助,致力于发展越中世代友好,愿同中方一道,加强各领域的合作。他并重申,越方愿从维护两国关系大局、两国人民友好情谊和维护稳定出发,妥善处理海上问题。

  双方就下一步两国关系发展和各领域合作达成共识:一、坚持增进互信,加强政治交往,为双边关系发展奠定坚实的政治基础;二、坚持以互利共赢,深化务实合作,实现双边经贸合作长期、稳定、平衡发展;三、坚持友好宣传,加强人文交流,使中越友好深入人心;四、坚持维护稳定,妥善处理边界领土问题;五、坚持密切多边领域合作,加强就重大国际地区问题的沟通协调。

  中方外交部、中联部、国防部、发改委、公安部、安全部、财政部、商务部等部委及广西、云南、广东、海南省区负责人,以及越方党、政有关部门和军队、地方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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